浙江省武义县春意渐浓。后陈村村委会楼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牌子格外引人注目。
作为后陈村首位村监会主任,张舍南对2004年“挂牌”时的热闹场面记忆犹新。更令他感到振奋的是,“挂牌”一年后,他们村的试点经验便开始在所属的白洋街道、武义县乃至全省推广;截至2009年,全省30032个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不仅如此,2010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吸纳浙江经验,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
2011年2月,习近平、贺国强、回良玉、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同志相继作出批示,高度肯定浙江的实践成果。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同样高度重视,提出要在完善制度规范、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尤其要突出对群众关心的村务活动的监督。
浙江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就是这样在群众的热切盼望和各级领导的关心关怀下,走出了一条金光大道。
“小舟撑出绿荫来”
——后陈村的创新举措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告诉记者:“通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基层实际、具有浙江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民主监督新路子,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该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星星之火”便是在后陈村点燃的。
有人说,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是被“逼”出来的。对此,张舍南淡然一笑。
“当时的后陈村上访不断、干群关系紧张,连续两任村主要干部受到查处。一次关于1000万元土地补偿款怎么使用和分配的意见分歧,再次加剧了村民对村干部的‘不信任’。”张舍南说,为了解决问题,在县里的指导和推动下,后陈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一个机构、两项制度”的架构,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该“机构”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独立行使村务监督权,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设主任1名、委员2至4名,由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以外的村民代表担任,与村委会同届。“两项制度”,即《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在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于在村民中拥有较高威信,张舍南与另外两位年富力强的村民陈晓波、陈金茂被选举为首届村监会“班子成员”。在他们的有效监督和积极沟通下,后陈村的情况有了明显好转。
后村的探索与浙江省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可谓一脉相承。
据浙江省纪委有关同志介绍,从当时浙江各地村民自治实践来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相对成熟,但民主监督仍较为滞后和薄弱,普遍存在“村民自治重选举、轻监督,村务监督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同时,一些地方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既滋生腐败,又侵犯了农民群众利益,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的局面。
对此,浙江省充分认识到,只有在村级自治组织架构中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督组织,对村务决策、执行、管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使广大村民充分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才能确保农村基层干部正确履职,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迅即,一场由村到县,由后陈到武义,到温岭、天台、嘉善、诸暨,乃至覆盖全省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浪潮澎湃而来。
“陌上繁花依次开”
——全面铺开的规范化建设
记者在天台县三合镇下峧村采访期间,目睹了该村村监会委员周祖流在村文化广场“现场办公”的场景。
晌午刚过,67岁的周祖流搬着小板凳坐到了村民中间:“大家对前天村党支部换届工作有什么意见吗……周孝分,接下来的村委会换届,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
周祖流告诉记者,作为“村务监督员”,他们既要做好监督工作,又要发挥沟通协调职能,在村干部和村民之间“搭好桥”。他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前一天,有村民向他们反映,代表们挤坐在会场里填选票容易暴露“隐私”,不利于公正选举。他们立即将问题反映给村委会和镇有关部门。选举当天,代表们已能自由选择填票地点。
记者了解到,已经当了6年村监会委员的周祖流即将随着村监会的换届而“卸任”。“下一届希望年轻同志能上来锻炼锻炼。”周祖流说。此前他还担任过6年的村党支部书记,当时虽然自我感觉“一清二白”,但村民对村干部的履职情况不甚了解,难免有些误会。如今有了村监会,终于能“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在浙江,像周祖流这样的“村务监督员”不胜枚举。如何规范村监会工作、让每一位“村务监督员”都能有效履行职责?浙江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在组织设置上,该省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根据实际需要可下设村务公开、财务监督、工程招投标等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设成员3至5名,其中设主任1名,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成员任职实行回避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村文书、村报账员等,均不得担任。
在职责权限上,该省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监督职责。成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重要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和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村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
该省还特别提出,一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无法有效履职时,可向乡镇(街道)及有关组织和部门提出申请,上级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如工作受到无理阻挠,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可以向村党组织及乡镇(街道)提出申诉,村党组织及乡镇(街道)应及时协调、严肃处理。另一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测评未通过者责令辞职。
在此基础上,全省各地纷纷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制度、建立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十万人家春日长”
——看得见的监督成效
村务监督委员会能否切实发挥作用?嘉善县惠民街道优家村老上访户屠龙春谈了自己的看法:“以前对村里的事不太了解,跟村干部有矛盾也没地方化解,只好不停地上访,往省里、往北京跑,去了不少单位。现在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里的事交给他们监督,有问题替我们说话,有矛盾帮我们解决,让我们省心不少,跟村干部的关系也融洽多了。”
记者在优家村看到,针对村民关注度较高、容易引发矛盾的村财管理和使用问题,村里规定每月15日和30日(2月份除外)为“民主理财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开支进行审核。每一张收支票据必须先由经办人签字说明缘由,再由村务监督委员会5名成员集体审核把关,盖章后方可由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入账。
在安吉县杭垓镇唐舍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将监督触角延伸到重点工程项目决策、施工、验收全过程。2009年,该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中,从拟定招投标细则到定价形式,直至最后的签订合同,村监会都积极参与,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仔细审查,为村集体省下了6.5万元资金;同时,通过村监会对工程款支付流程的监督,使资金得以健康运行,有效解决了财务混乱的问题。
这是一组来自后陈村的数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6年多来,为全村增收节支480多万元,先后对4000余张金额共计2400万余元的财务发票进行了审核和公开,审核纠正不规范票据42笔,拒付不合理开支3.8万元,实现不合规支出“零入账”;先后对60余项累计金额达2000余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全程监督,在提高工程质量的同时实现了工程建设“零投诉”;村级组织顺利完成3次换届,40余名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零违纪”。
与村里的变化相对应的是,浙江省2009年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后,当年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数量同比下降6.71%,2010年又下降了15.5%。
“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是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载体,是畅通联系沟通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积极举措。”任泽民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