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印发了《台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这是我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文件)和省委《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浙委〔2008〕55号文件)的重要举措。
《实施细则》共分8个部分,42条,350多项任务,2万余字,涵盖了我市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础要求和工作目标,特别对教育、监督、制度、作风、改革、惩处6项工作明确了重点和方向,体现了战略性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的有机统一,更具实践性和操作性,更具时代特征和现实针对性,是我市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实施细则》既是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在台州的具体化,又丰富发展和总结吸收了我市自2004年在全省率先探索惩防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充分考虑了在民营经济先发条件下有效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的实际情况。
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要通过采取中心组读书会、理论报告会、知识竞赛、主题讲座等形式,迅速掀起宣传《实施细则》、学习《实施细则》、贯彻《实施细则》的热潮,不断提高自觉构建意识。并要把学习的热情转化为推进的动力,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持之以恒地推进科学管用、凸显特色的惩防体系,从源头上减少或防范腐败现象,为“三个台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清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