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委副书记朱贤良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会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的“龙头”,起着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的重要作用。要根据市委总体部署,按“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良性互动。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棉权,市政协副主席周五来、张正煜、徐林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秋生参加汇报会。
在听取市政法委等6家单位的发言后,朱贤良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要既抓业务又抓队伍,既抓思想政治建设又抓反腐倡廉建设,加强责任追究,对班子和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坚持不懈,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各项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倡导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压缩行政管理费用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朱贤良强调,要加强源头治腐,不断完善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台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深刻领会,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找容易诱发权力滥用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治理的措施办法,切实抓好落实。全市各级干部要加强学习,修身正己,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守住底线,筑牢防线,远离红线。要严守纪律,不断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做到政治坚定、旗帜鲜明。要老实做人,规矩做事,坚持原则,慎交朋友,多与人民群众、与劳动模范、与专家学者交朋友。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台州日报朱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