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至16日,中纪委二次全会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代表中央纪委作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工作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京政治局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1月25日至26日,省纪委二次全会在杭州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代表省纪委作了《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努力取得我省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的工作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了二次全会。
一、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讲话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但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讲话指出,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我们要深刻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话从三个方面给予了强调: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讲话强调,我国已进入了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反腐倡廉建设正处于重要发展时期。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反腐倡廉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第二部分,指出要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意、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四个结合:
一要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以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必须把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必须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必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
二要坚持严肃查办大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既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达到惩前毖后、以 儆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当前,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必须严肃查处,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以解决好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三要坚持廉政与勤政建设相结合。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加强勤政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广大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勤政建设之中,通过加强勤政建设促进廉政建设。
四要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必须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广大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让干部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创工作新局面。
讲话特别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确保全党纪律严明。
第三部分,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讲话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
第一,要完善总体部署。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加强工作的思路和规划,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要认真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之中。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
第二,要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做纪委开展工作的坚强后盾,为纪委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充分发挥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
第三,要狠抓工作落实。要实行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状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对重点任务要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落实到位。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都要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讲话强调,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任用,加强对纪检干部多种岗位的使用和锻炼。对那些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干部,该表彰的要表彰,该重用的要重用,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
二、赵洪祝书记在省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讲话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讲话指出,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将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把握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对我们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研究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进一步明确方法、把握方向、制定政策、谋划工作。
讲话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来把握,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来推进,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中来定位,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落实。
第二部分,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动“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顺利实施。
讲话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束缚科学发展的做法和规定,着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
要围绕“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这个主题,深入开展“九个一”系列活动,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实施《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果,并在县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服务创业、再增感情”和“推动创新、再破难题”专项行动,推动作风建设持久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发挥在廉政勤政中的表率作用。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把廉政勤政作为从政最基本的要求。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更好地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物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继续治理教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利益等问题,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要抓住重要领域和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系统化、法制化水平。
第三部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切实增强全局意识,自觉将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增强统揽意识,自觉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讲话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权,也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那些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该表彰的要表彰,该重用的要重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要以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为重点,“三位一体”整体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把乡镇纪委班子配好配强,每个乡镇纪委至少配备一至二名专职纪检干部,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三、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央政治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报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报告,分别对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概括起来,主要有八个方面。
(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决策,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改善保障民生、保持生态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着力于完善提高,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
深入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即将出台的《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我省今后五年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推进行业构建和专项构建,拓展体系构建领域。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深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把加强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深化作风建设。
(四)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议和创建工作。
(五)坚决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必须高度重视办案工作,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办案水平。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六)更加注重治本,着力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金融、司法体制等改革。推进公共资源的公开、公平、公正配置。
(七)加强监督制约,促使权力正确行使
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完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巡视工作制度。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把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的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八)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以专题教育为载体,加强思想建设。以健全制度为抓手。加强组织建设。重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在非公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以增强素质为目标,加强能力建设。以强化监督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