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11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花桥镇党委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工作。2020年4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花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在客观评价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花桥镇党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此,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综合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两个月来,花桥镇党委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科室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镇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2020年4月2日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0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在周一机关干部会议上多次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指示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剖析根源,找准症结,抓好整改。
(二)明确目标责任,逐一整改落实。全镇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2020年6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对照主动认领的7大方面40个主要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认真督导检查,强化成果运用。2020年4月13日,5月7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和推进会,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重点。建立整改周报告制度,一周一督查、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分析,从严从实做好问题清单销号。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巡察反馈后,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36个,继续整改4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警示提醒约谈66人次;完善制度6项,清退相关费用58688.7元。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会功能缺失,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9年初之前均以班子会议或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如2017年9月18日党政联席会议中讨论人事任免情况。
一是2020年6月16日镇党委召开花桥镇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整改要求和意见,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二是修订出台《花桥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花镇委〔2020〕33号),将党政联席会议和党委会区分开,明确议事的内容、参加范围、决策程序等,明确会议记录由党政办主任吴琛负责。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混记、漏记、少记、使用活页、遗失等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3年以来,班子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机关干部会议一直混记在同一记录本;2018年1月26日研究决定关于缪胜钢等同志的任免事项漏记;2016年11月10日民主生活会内容少记;2013年以来使用活页类型会议笔记本;2014年度会议记录本遗失。
一是根据出台的《花桥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花镇委〔2020〕33号),将党政联席会议和党委会分开,明确会议记录由党政办主任吴琛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由宣传干事李玲珠负责,记录每个班子成员的发言要点,确保发言内容记录到位。
二是2020年5月21日,分管领导组织党政办全体成员学习《国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要求带头学习整改并遵照执行。
三是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各业务科室及时把档案上交党政办,明确文书为专门的档案管理员,并加强对镇里各类档案的管理。
四是2020年5月21日,分管领导对党政办主任进行工作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3. 关于“文件签发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花镇委【2018】16号文件中人大主席梅式业职务为“人大主席、党委委员”。2019年8月12日答复的邱某案件受理告知单(花访告字[2018]3号),送达回证中文号为花访告字[2019]3号,文号不同。
一是巡察反馈的发文问题已整改到位,由文书对2015年以来发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未发现其他重复现象。2019年8月12日答复的邱某案件受理告知单文件已调整为花访告字[2019]3号.
二是出台公文审核、文稿签发制度,在周一机关干部学习夜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
三是党政办从严把关公文签发流程,公文文稿签发前,由各办(中心)负责人进行拟稿,分管领导进行核稿,再由党委书记或镇长进行签发,并对发文进行登记存档,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2020年5月21日,分管领导对党政办主任和文书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文件签发。
4. 关于“信访案卷整理不规范,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2017年12月17日答复的柯某案件中出现李某、李某某等上访人的资料,2017年9月21日林某某信访件中未留存答复意见书。
一是切实提高信访干部工作规范化水平,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对历年信访案卷开展自查自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020年5月 26日,组织综治办信访干部开展信访业务知识学习交流会,学习了《浙江省办信十步工作标准2020版》、《浙江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细则》、台信领办〔2019〕20号(关于印发《台州市规范办信80问(试行)》的通知)等文件。
二是2020年5月26日,综治办分管领导对信访干部进行集体警示约谈,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工作职责。
5.关于“惠民政策落实中存在表格填写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舒某某、林某某的2018年种稻麦规模种植补贴申报表中驻村干部、分管领导等均未签字。在花桥镇关于要求下拨2015年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专项资金的函中把被救助人曹某某的姓名错写。
一是2020年5月24日,村镇建设办分管领导约谈村镇建设办公室经办人员,2020年5月25日,经济发展中心分管领导约谈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对巡察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梳理各自业务内的表格填写情况,规范填写,并加大规范表格填写和审核力度,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2020年5月19日,管片领导分别对金山村两委干部、主职干部进行警示约谈,组织两委干部深入学习条例法规,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内控制度未梳理,传达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3年以来,对出台的内控制度未梳理汇编成册下发学习,部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不知晓财务报销、公车管理、食堂管理等制度。
一是调整花桥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员(花政发〔2020〕14号),明确由党政办牵头对财务报销、公车管理、食堂管理、干部考勤等内控制度进行整理、修订、汇编,由镇纪委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评价与监督。
二是2020年6月22日,组织全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各项内控制度,并在会后将汇编后的制度下发到各办(中心),要求加强日常学习,相互监督。
三是2020年5月21日,党政办分管领导对党政办主任和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操作。
7.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滞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9年3月、7月,花桥镇根据机构改革对相关科室、人员分别进行了调整,至巡察驻点结束,镇办公楼一楼大厅机关干部风采和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的组织架构图仍未更换。
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办(中心)对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上报党政办。
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对各办(中心)上报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再上传平台对外公开。
三是落实党政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对需公开信息在政务信息网、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及时、全面公开。
四是2020年5月21日,党政办分管领导对党政办主任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操作。
8.关于“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无自我批评记录,批评他人只有8人次记录(与会党员44人)。
一是2020年6月16日镇党委召开花桥镇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整改要求和意见,主动认领责任,严肃认真提意见,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二是结合5月、6月主题党日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共产党问责条例》、《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党的组织生活操作规范》等文件学习,进一步提高意识,加强党性锤炼。
三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安排党建办主任详细记录过程。要求以后的民生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本次召开的要求从严执行。
9.关于“未按要求佩戴党徽”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9年9月20日,花桥镇机关支部召开主题党日,部分党员未佩戴党徽。
一是已将《章程》《若干准则》《佩戴党徽规定》《党费收缴规定》等15项涉及巡察整改的党内条例法规汇编成册,结合各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条例法规,因学习内容多,进行分次逐项学习,提高党员的认识,加强党务知识学习。
二是在按要求须佩戴党徽的场合,落实镇党建办工作人员负责督促,如4月2日的花桥镇巡察整改意见反馈会、4月8日“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主题党日、4月27日机关支部党员大会、5月11日“一路跟党走、旗飘四好路”主题党日等。
1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2019年9月20日,花桥镇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中,未在大会上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在与会人数陆续增减的过程中,发放选票前未再次统计党员人数。
一是已完成将《章程》《若干准则》《佩戴党徽规定》《党费收缴规定》等15项涉及巡察整改的党内条例法规汇编成册,结合各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条例法规,因学习内容多,进行分次逐项学习,提高党员的认识,加强党务知识学习。
二是5月11日党建办全体人员召开业务剖析会,剖析在发展党员等党建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结合当前“固本强基”专项行动以及村级换届准备实际情况,明确今年发展党员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是5月18日镇组织委员就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业务,组织管片领导、驻村干部、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疫情期间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三组通〔2020〕40号)、《关于认真解决入党材料不规范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
四是结合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档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三组通〔2020〕41号)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指导。
五是2020年5月8日,镇组织委员对组织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操作。
11.关于“离退休干部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3年以来,无离退休干部支部组织生活开展记录。
一是5月12日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贯彻学习《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二是落实党建办主任专人负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党内生活记录本》记录。
12.关于“经常性谈心谈话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未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精神,机关支部党员之间经常性谈话不够,且无谈话记录。
一是已完成将《章程》《若干准则》《佩戴党徽规定》《党费收缴规定》等15项涉及巡察整改的党内条例法规汇编成册,结合各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条例法规,因学习内容多,进行分次逐项学习,提高党员的认识,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加强党性锤炼。
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性开展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谈心谈话,每次班子会议结束后,各办公室即时召开办公室谈话会,为工作交流也为思想交流,交换意见。
三是完成谈心谈话记录本制作,规范谈心谈话记录。
13.关于“村级活动场所一徽一旗一标语不达标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部分村级活动场所无国旗、党建标语、党徽。
一是已完成将《章程》《若干准则》《佩戴党徽规定》《党费收缴规定》等15项涉及巡察整改的党内条例法规汇编成册,结合各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条例法规,因学习内容多,进行分次逐项学习,提高党员的认识,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加强党性锤炼,进一步明确管片领导管党治党责任,强化驻村工作抓落实。
二是4月27日至4月30日,花桥镇党建办对全镇的村级活动场所一徽一语一标语不达标情况进行自查,列出存在问题的村,形成整改督办单,由管片领导和驻村干部负责限期整改抓落实。
三是强化问责问效,限期整改后,6月19日至6月22日党建办再次开展督察,就整改落实情况在全体机关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
14.关于“村级公示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部分村先锋指数考评、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未及时更新;党费收缴、驻村干部照片未公示。
一是已完成将《章程》《若干准则》《佩戴党徽规定》《党费收缴规定》等15项涉及巡察整改的党内条例法规汇编成册,结合各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条例法规,因学习内容多,进行分次逐项学习,提高党员的认识,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加强党性锤炼,进一步明确管片领导管党治党责任,强化驻村工作抓落实。
二是4月27日至4月30日,花桥镇党建办对全镇的村级公示栏不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列出存在问题的村,形成整改督办单,由管片领导和驻村干部负责限期整改抓落实。
三是强化问责问效,限期整改后,6月19日至6月22日党建办再次开展督察,就整改落实情况在全体机关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
15.关于“村级党组织未按照规定缴纳党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除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外,其余党员均按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1元/月的标准缴纳党费。
一是已完成将《章程》《若干准则》《佩戴党徽规定》《党费收缴规定》等15项涉及巡察整改的党内条例法规汇编成册,结合各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条例法规,因学习内容多,进行分次逐项学习,提高党员的认识,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加强党性锤炼,5月主题党日已完成《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台州市党费收缴工作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学习。
二是5月25日,镇党建办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台州市党费收缴工作指导性意见》文件,严格落实党费收缴规定。
三是镇党建办根据文件要求,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拟定《党员党费核定表》,要求各党员如实申报,已完成党员党费重新核定造册。
16.关于“村级党员联系群众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党员联系户未全覆盖。如花桥村人口有835户,党员共联系495户,还有340户未联系到位。
一是已完成将《章程》《若干准则》《佩戴党徽规定》《党费收缴规定》等15项涉及巡察整改的党内条例法规汇编成册,结合各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条例法规,因学习内容多,进行分次逐项学习,提高党员的认识,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加强党性锤炼。
二是5月25日,镇党建办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部署党员联系群众工作,重新再梳理一遍党员联系户名单,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做到不漏一户。
三是强化问责问效,6月19日,下村党建工作再督查,通过走访群众进行抽查,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抽查,就落实情况在全体机关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
17.关于“村干部坐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部分村干部到村工作精力不到位,坐值班不正常。
一是5月25日,镇党建办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学习《关于实行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意见》(三组通〔2017〕30号文件)、《关于在行政村规模调整过渡阶段规范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通知》(三组通〔2018〕55号文件)文件精神,并就坐值班工作重新部署。
二是镇党建办根据文件要求,制作《花桥镇村干部坐班值班履职日志》,下发至各行政村,各行政村完成各村坐值班表重新上报。
三是强化问责问效,进一步完善村干部考核办法,将坐值班的考勤情况纳入村干部考核办法。
四是2020年6月1日,镇组织委员对下岙村党总支书记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坐值班制度。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1)违规发放行政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局聘人员、镇聘人员额外劳务补贴。(2)违规发放机关干部体检误餐补贴。(3)违规发放临时人员未休年休假补贴。(4)超范围发放夜餐费。
一是成立清退小组,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所有人员,均已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人进行催缴。
经核查,我镇已于2019年12月24日收回行政编制人员杨某某、事业编制人员毛某某共计兼职劳务补贴5500元。毛某某于2020年6月19日将剩余的500元兼职劳务补贴退至县“581”廉政账户。林某某和舒某某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2020年5月22日将各自的3100元额外劳务补贴退至县“581”廉政账户,张某某、黄某某、陈某某各自1000元额外劳务补贴已退至镇集体账户。
收回违规发放的机关干部体检误餐补贴4550元,其中镇机关干部体检误餐补贴退回38人3300元(其中两人共计200元退至县“581”廉政账户);退休干部体检退回误餐补贴37人1450元,因柯某某死亡,体检误餐补贴50元无法收回。
收回违规发放临时人员未休年休假补贴20083元。其中,毛某某、林某某、郑某某、叶某某等4人先后将违规发放的年休假补贴退至县“581”廉政账户,俞某某和何某两人将违规发放的年休假补贴退至镇集体账户。
对辞职人员,清退小组将继续进行催讨。
二是修订《花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花政发〔2020〕15号),2020年6月22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二十六条禁令和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关于公务接待相关政策等内容,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三是完善《花桥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财政所所长列席涉及公务接待经费支付的党政联席会议,支付前征询镇纪委书记及财政所所长意见。
四是2020年7月14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操作。
19.关于“违规购买香烟和酒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4年8月31日列支香烟2580元, 2014年12月30日列支酒5000元。
一是经调查核实,违规购买香烟和酒水合计7580元已于2020年6月22日清退到县“581”廉政账户。
二是2020年6月22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二十六条禁令和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关于公务接待相关政策等内容,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三是2020年6月2日,镇纪委书记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操作。
20.关于“公务接待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1)无公函接待。如2018年4月11日接待浙江园林诚邦设计有限公司1250元无公函。(2)公务接待挂账。(3)先接待后审批。如2018年2月28日、3月1日、4月17日三次公务接待费审批单上预计费用1150元、950元、1250元,与实际报销餐费一样。(4)公务接待未留存菜单。如2018年2月28日、3月1日、4月17日三次。(5)公务接待超范围。(6)异地接待且超标准。
一是成立清退小组,对公务接待超范围、异地接待且超标准的相关费用,均已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人进行催缴。经核查,我镇已于2020年5月13日收回超范围接待的610元和超标准接待的846元,超范围接待的1160元于2020年6月22日退至县“581”廉政账户。
二是修订《花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花政发〔2020〕15号),2020年6月22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要求、对象、标准,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
三是完善《花桥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财政所所长列席涉及公务接待经费支付的党政联席会议,支付前征询镇纪委书记及财政所所长意见。
四是2020年5月21日,党政办分管领导对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操作。
21.关于“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2013年至2019年8月均无派车单、定点维修审批表等。
一是修订《花桥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维修保养、用油等制度管理。2020年6月22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并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严格按照制度流程执行公车使用。
二是规范公车使用审批流程,落实镇公车驾驶员责任制,出车前必须先填写派车单,维修前必须先审批。镇纪委和党政办定期组织检查。
三是2020年5月21日,党政办分管领导对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操作。
22.关于“公车运维经费超预算控制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花桥镇全年预算控制数8万元(定额4万元/辆),2013-2018年实际支出分别超额65669元、75761.38元、58877.75元、24986.11元、5528.6元、5751.49元。
一是严格按照县规定的公车运维经费4万元/辆标准执行,列出两辆公车的每个月计划数,控制每月运维经费,坚决拒绝超预算列支现象再发生。
二是2020年5月21日,党政办分管领导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操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3.关于“廉政约谈不达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廉政约谈不达标”问题
如2018年部分班子成员以正常性工作布置代替廉政约谈,缺乏针对性。
一是2020年6月16日,召开了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相互之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镇纪委书记对该问题整改进行了认领。
二是2020年4月13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三县委办[2016]14号《关于印发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廉政约谈重点。
三是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再次学习《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切实发挥廉政约谈的教育警示提醒作用。
四是镇纪委每月对各领导班子约谈记录本进行督查指导,并做好及时提醒工作。
24.关于“三书两报告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三书两报告不到位”,《责任分工报告书》、《牵头单位任务函告书》、《落实责任制建议书》和《领导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牵头单位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均无台账记录。
一是2020年6月1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2020年3月30日,镇党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花桥镇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三是2020年3月30日,镇党委书记与各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下属党组织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花桥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是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花桥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季度专题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是2020年5月15日,向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发放了《责任分工报告书》、《牵头任务函告书》等。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5.关于“程序不规范,先招标后讨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花桥镇海塘旅游品牌策划项目于2018年8月6日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班子会议纪要讨论该事项为8月13日。
一是2020年5月11日,组织全体班子学习《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招投标法》。
二是2020年6月16日,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巡察出的问题做自我批评。
三是2020年4月23日,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6.关于“招标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花桥镇东岙村桔地机耕道路硬化工程、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花桥镇寺前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花桥镇寺前村公共厕所新建工程等三个工程招标时资格要求均为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花桥镇内具有有效村镇泥水工匠资格证书的自然人。
一是2020年4月23日,组织中层干部集中学习《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乡镇及村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2020年7月14日,镇长约谈分管领导,2020年5月2日,分管领导约谈招标中心主任。
三是2020年5月2日,分管领导对东岙村党支部书记、寺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警示。
27.关于“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花桥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于2017年11月3日,分别对花桥镇总体规划项目和花桥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进行招标,中标单位均为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中标金额分别为29.9万元、29.95万元。
一是成立以分管招投标的领导为组长的调查组,经核查镇总体规划项目和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两个不同的规划,不存在肢解工程。
二是2020年6月15日,组织全体班子学习《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招投标法》。
三是2020年6月16日,镇长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
四是2020年6月2日,镇纪委书记对当时的招投标中心主任进行警示提醒谈话,2020年7月6日,镇党委书记对招标分管领导和该项目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28.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2014年5月16日到2014年5月18日17人到杭州体检超额报销住宿费4519.70元;违规报销海游房租费;违规报销含录用前的学历教育培训费3740元。
一是经调查核实,相关责任人已于2020年6月22日将超额的差旅费4519.70元清退到县“581”廉政账户。2020年6月28日,超额报销的学历教育培训费3740元清退到镇基本户,报销海游房租费的相关人员已辞职,镇里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到人进行催缴。
二是修订《花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花政发〔2020〕15号),2020年6月22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
三是2020年6月2日,镇纪委书记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并严格按照制度把关操作。
29.关于“违规代缴社会保险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花桥镇8名专职消防队员在2013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一直由花桥镇代替缴纳,人均社保自负部分9067.71元,共计72541.68元。下栏塘海塘管理所管理人员4人在2013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一直由下栏塘海塘管理所代替缴纳,人均社保自负部分15454.76元,共计61819.04元。
一是消防队分管领导通过当面约谈、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消防队员进行催缴。其中2名队员已离职。2020年4月21日,下栏塘海塘管理所分管领导当面约谈管理所相关管理人员,要求退回由下栏塘海塘管理所代替缴纳的个人自负部分,并停发了个人工资。
二是2020年7月14日,镇长对消防队分管领导、下栏塘海塘管理所分管领导及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0.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出借款长期挂账等情况。如: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1.75万元中部分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中部分长期挂账。
一是专门于2019年5月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进行全面核查,梳理出往来款挂账项目清单,对欠款人员逐一发放《借欠款催还通知书》,截止审计组进驻前夕,已收回应收款11户249639元。未收回款项将继续进行催讨。
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学习,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应付款中的履约保证金部分按规定进行退款,对应付款中的工程调拨款按时结算。
三是分管领导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31.关于“红旗塘开发指挥部塘租款未及时代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三门海纳水产养殖发展有限公司欠款196720元,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港南建材有限公司欠款240000元等,共2001863元未及时代收。
一是2020年4月12日,召开红旗塘管理领导小组和养殖塘承包人会议,要求1月内完成养殖塘承包款欠款上交。5月29日,召开红旗塘管理领导小组和养殖塘承包人会议,就承包人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方案。计划7月初召开全体塘股村成员会议,明确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并再次对所有欠款催缴。
二是2020年4月12日,分管领导对红旗塘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集体警示约谈,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做好塘租款的收缴工作。
32.关于“公务卡强制结算规定未落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如:如2018年10月26日支付公务用车加油费5000元,2018年11月30日支付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红旗农家乐园接待费3490元,能使用而未使用公务卡强制结算。
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花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花政发〔2020〕15号),规范公务卡使用范围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务卡使用流程》。
二是全面清查单位内在职人员公务卡持有情况,已对未办理人员统一集中办理公务卡。
三是镇纪委书记对镇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
33.关于“凭证填制审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凭证填制审核不规范,如(1)部分票据存在涂改。如红旗塘开发指挥部2018年12月原始凭证收款单位名称“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花桥镇人民政府”涂改成“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花桥镇红旗塘开发指挥部”。(2)部分原始凭证无签字。如2018年4月30日电费发票上无签字,下属单位红旗塘开发指挥部2018年6#无审批人签字。
一是由镇财政所所长牵头,针对明细账与会计凭证对应不相符的问题对历年来的凭证进行重新核查,再无此列现象产生。
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花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花政发〔2020〕15号),要求织财政所全体干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三是镇纪委书记对镇财政所经办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
34.关于“食堂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如(1)2018年8月前食堂无银行账户,主要以食堂管理人员个人账户结算。(2)食堂餐费收入未入账。(3)食堂经费支出从镇账其他商品服务列支。
一是经核查,遗漏的小食堂招待费5650元已重新进行收付入账。
二是修订《花桥镇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与食堂员工签订《廉洁务工保证书》,规范食堂采购、资金管理等,并办理了食堂资金专户,落实财政所虞圣康专人管理食堂资金,按月公开食堂账目。
三是2020年7月14日,镇长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分管领导约谈食堂全体员工,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35.关于“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科目列支伙食补助福利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如2018年8月花桥镇劳务派遣人员按每月200元发放伙食补助费,从项目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科目列支。
一是组织财政所工作人员学习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2020年5月21日,分管领导集体约谈财政所全体人员,要求经办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36.关于“明细账与会计凭证对应不相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花桥镇人民政府会计凭证记录2018年11月66#为支付镇聘劳务人员10月劳务费,而2018年明细账中11月66#为支付下岙方最美渔村建设项目资金;2018年2月1#记账凭证作废无法与明细账对应。
一是由镇财政所所长牵头,针对明细账与会计凭证对应不相符的问题对历年来的凭证进行重新核查、调账,确保此列现象不再产生。
二是组织财政所工作人员学习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规定凭证审核流程。
三是2020年5月21日,分管领导集体约谈财政所全体人员,要求经办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37.关于“工会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未执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一支笔”负责制,如2018年4月26日,春节茶话会活动经费4700元,经手人为工会主席,审批人为时任镇长;2016年2月28日支付蛋糕款20760元,经手人为工会主席,审批人为时任镇长。
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总发{2018}1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职工享受工会福利内容及报销程序。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文件落实之后的工会经费各项支出,镇工会主席缪胜钢将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主席负责制的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是工会账户实行独立法人账户,工会活动及福利支出前实行本单位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讨论明确事项由工会具体执行,执行时保障基层工会的权利,签字由工会主席签字,报销前必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把关相关票据,并形成会议记录。
四是2020年5月1日,镇党委副书记约谈工会主席,要求按照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经费支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无年度清查记录,物资未贴标签,使用人登记不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无年度清查记录,物资未贴标签,使用人登记不全。2、固定资产未入账。3、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处置。如2014年4月未报批将旧电脑等出售,并直接冲减维修费,未将处置收入上缴财政专户。
一是我镇于2020年3月26日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分七组进行全面清查,按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房屋及构筑物”四大类进行登记。与4月1日完成排查工作,共排查出现有资产6881717.8元。
二是将对损坏及盘亏资产与县财政局国资科对接,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核销。
三是修订《花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花政发〔2020〕15号),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
四是分管领导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操作。
39.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如2018年2月28日列支碎纸机一台共计2880元,超出配置标准1880元。
一是党政办及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试行)》(三财发〔2011〕38号)和《关于公布台州市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3号),规范采购审批流程,严格对照政采云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执行。
二是2020年5月21日,分管领导对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操作。
(七)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察方面
40.关于“2018年县委第七村居巡察组巡察“回头看”,镇巡察组对村居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8年县委第七村居巡察组对原芝岙村开展巡察“回头看”,花桥镇巡察组对原11个行政村进行了巡察。根据原巡察反馈意见,花桥镇和各村党组织直面问题不足,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改,但成效不明显。主要表现为:一是仍有部分村存在党建工作不重视、支部活动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虚化弱化现象;二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没有明显改进。如原芝岙村外海滩涂养殖塘承包纠纷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一是组织被巡察村的党组织负责人、驻村干部、管片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要求。
二是结合本次村居巡察反馈意见,对全镇各村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一对照检查,查漏补缺,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
三是针对“原芝岙村外海滩涂养殖塘承包纠纷”问题,原县法制办出具的意见是由县水利局对位于海塘管理范围内开挖养殖塘的行为进行处罚。我镇也多次同水利局对接,水利局认为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全县普遍存在,很难处理。我镇也多次组织调解,目前信访人情况比较稳定,我镇将继续做好稳控化解工作。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花桥镇党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办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督导落实,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巡察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整改融入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
(二)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持续整改。认真查找40个细化问题中所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找出问题的规律性,提高问题的预见能力,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监督,坚持力度不减,常抓不懈。
(三)强化结果运用,推动经济发展。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落实到高质量完成农业特色强镇创建和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中,坚持“产业兴旺”目标不动摇,坚持“全域美丽”建设不动摇,抢抓新机遇、放大生态优势,为我县打造新时代台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北部引擎,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花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9336372;邮政信箱: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花桥镇广场路88号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317105;电子邮箱:1044262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