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村监委会信访工作职责。我们要求村监会负责接待和帮助协调群众信访问题,对于复杂问题及时上报乡镇党委和纪委,避免将矛盾扩大化、复杂化。村监委会要对村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查把关,促进村级事务规范透明,减少信访隐患。
二是强化村级信访工作的督查。每月组织对村监委会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加大对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环节监督审查力度,特别是要把信访反映较多、容易出现漏洞的村级财务管理、计划生育、低保核查、征地补偿款发放、村级工程建设等工作列为监督重点,规范决策程序,加大公开力度,从根本上消除农村信访发生的根源。
三是强化村级信访工作考核。将村级信访工作列入村监委会考核指标体系中,综合信访接待量、有效化解量、发生越级信访量等指标对信访工作进行打分,意味着村监委会工作考核的对象不仅仅是村监委会本身,还将村党支部、村委会也全部纳入考核范围。从考核层面上明确了村两委会在配合、促进村监委会工作上的责任,有利于形成“三驾马车”协同、配合推进村监委会工作的新局面。
(包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