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游镇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国务院颁布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推动《规定》实施。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照《规定》分析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制度措施、贯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
二是认真宣传学习,把握精神实质。召开会议,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对《规定》的内容进行逐条学习,尤其是对《规定》中的新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将《规定》纳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作为干部学习夜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运用宣传栏、公示栏、远教31频道等媒体,宣传《规定》的重要意义,熟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把握精神实质。
三是全面履行职责,落实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表率作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求各级干部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带头执行《规定》。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情况纳入重要检查内容,结合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情况,认真研究,精心谋划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总结以往工作基础上,明确要求在2011年,全镇干部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活动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包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