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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跃军:建立三大机制 积极构建惩防体系
更新日期:2008-10-20   浏览量:2326  来源:
 
 

建立三大机制  积极构建惩防体系

高枧乡党委书记  卢跃军

党中央颁布了《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后,各级党委先后建立起“惩防”体系,制定了实施方案,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对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稳定、快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认为要建立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并结合各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努力建立教育、制度、查处机制。

一、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思想教育,努力构建自律机制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思想道德、纪律教育,是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和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党组织要坚持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特别是“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通过开展教育,帮助党员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惩治预防腐败重要性、艰苦性、长期性认识,看清形势,端正态度,坚定信念,增强纪律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当前,必须开展好以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上级纪检监察工作精神的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突出主题,创新载体”的廉政宣传工作格局,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工作主基调,以务求实效为着力点,使教育入耳、入脑、入心,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和反腐倡廉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结合我乡乃至我县实际,我认为,在当前条件下,一是要强化廉政教育的内容。一方面要继续坚持将廉政学习和日常学习相结合,将经常性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相结合的廉政教育体制,做到定期编发廉政教育学习资料;定期进行党员电化教育。另一方面,要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建设之中,每年及时下发《廉政建设教育计划》,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正面灌输和培育廉洁文化。积极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征集等各类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二是要强化干部教育的方式。一方面要加强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要采取专题学习、专家讲座等形式重点学习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内容,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管理决策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廉政教育。深化对中层干部的廉政考核,在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学习中增加廉政建设内容,培养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要强化组织监督的作用。要坚持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深化组织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各类主题鲜明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把好会前、会中、会后“三个关”,要求每位领导干部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关要求,联系岗位职责,进行思想剖析,撰写分析材料,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和廉洁自律意识。二要开展诺廉、践廉、述廉、评廉活动。各级领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进行廉政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单位考评的依据之一。三要开展廉政谈话。认真执行《三项谈话制度》,通过干部任职谈话、干部考核谈话、日常沟通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各种谈话活动。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道德、纪律教育,使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提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坚韧性、工作上的务实性,扎扎实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每一项工作。

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全力构建防范机制

腐败问题之所以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就是制度和监督运作不规范、不健康。因此,要注意完善和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达到“目标一致,共同努力,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效果。

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有制度作保证,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既结合实际又体现与时俱进精神、既有针对性又有刚性约束力的制度。当前,我们要健全和完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干部推荐提名、考察、决策和监管责任制及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和集中采购制度;干部交流轮岗和辞职制度等。健全和完善这些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要集中精力抓住反腐倡廉工作中主要和关键的环节,是要坚持继承、创新和发展的精神,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充实和提高,使制度更具有系统性、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制度规范在前,防范腐败在前。

在当前情况下,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落实《惩防体系实施意见》中的各项制度建设。结合实际,要从规范人、财、物的权力运行入手,把廉政建设融于行政管理,融入制度建设,重点抓好招投标、资金运作、物资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的制度完善,规范运作方式,规范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用权行为,把廉洁思想变为廉洁规范,把廉洁规范变为廉洁行为,逐步建立起覆盖行政管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廉政制度体系,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反腐的源头治理机制。

三、加强纠正和处罚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切实构建惩戒机制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的有效手段。查办案件不仅仅是为了使违纪违法者得到应有的追究和惩治,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还可以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同时,惩处也是为了教育,通过近年来我县发生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有利于防范腐败。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的支持办案,纪检监察部门要勇于办案、善于办案。二是要构建终生追究惩处机制。要继续运用查办案件这个手段,加大力度,并要构建终生追究惩处机制。三是要立足于早查,防止小腐败变成大腐败,狠抓典型案件,进行严肃处理。要严格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对顶风违纪各类案件要果断严惩。通过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警示教育大多数党员干部,发挥查办案件在强化教育、监督方面的治本功能。要围绕政府行为,加强效能建设,改善管理,在提高效率上做文章。突出重点开展效能监察,抓住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管理过程中的监察,整体推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构建。加强纠正和处罚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切实构建惩戒机制。

在构建“惩防体系”三大机制的工作中,要坚持“促事”与“促实”相结合,“促效”与“倡廉”相结合,“监事”与“管人”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抓人促事,以虚促实,推进大作风、大效能建设,营造“好字优先、干字当头”的大环境,努力实现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激发“干字当头、干出作风、干出成效”的热情,以优质高效的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加强勤政、廉政、效能建设,解决“为政不勤”、“为政不廉”、“为政无效”的问题。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树立惩治腐败是业绩、有效预防腐败也是业绩的观念,切实把严厉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有机地统一起来,逐步完善思想教育、法规约束、权力制约、党内外监督、优厚待遇养廉、效能监察机制,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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