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现将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横渡镇坎下金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克宝挪用工程补助款问题。2014年10月,省级扶贫重点村坎下金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克宝违规领取上级补助给该村灌区改造工程款50000元,用于本人偿还债务。2016年12月,刘克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沙柳街道前王村村委会原副主任赵绍丹违规承包村内扶贫工程项目问题。2014年,时任村委会副主任赵绍丹违规承包县农业扶贫项目村里渠道修复工程;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赵松雷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5月,赵绍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松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珠岙镇文明村党支部书记奚熙坚、村监会主任奚济统违规申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7月,奚熙坚因其兄弟不符合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助对象条件,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奚济统,骗过上级审核,以奚济统名义向镇建设规划站申请补助资金,该笔资金打入奚济统账户后,由奚熙坚兄弟取走。2017年8月,奚熙坚、奚济统分别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4、珠岙镇党员郑对法违规申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8月,郑对法以妻子名义虚报信息,违规申报并领取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助资金。2017年8月,郑对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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