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文件精神,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亭旁镇对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加强落实整改。
一是强化“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实行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充分领会到“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亭旁镇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定《亭旁镇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工作办法》、《亭旁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亭旁镇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亭旁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加强责任追究,惩戒惩处。制定《亭旁镇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村集体及村干部违规办酒的通知》、《关于严格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通知》等,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干部行为。
三是切实落实执纪监督检查。一方面推动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地生根式履职,把开展廉政谈话等作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点,按照职责实行进行层级廉政约谈,督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有关规定。另一方面狠抓监督执纪问责,除了每周定期开展机关效能作风检查,还在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对全镇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市县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
四是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镇党委、政府要求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多下基层、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深入了解情况,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以自己坚决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标杆、影响并带动一方,真正做到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