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三个千亿工程”等重大项目以及中央和省新增投资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要认真检查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防止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截留、挪用、贪污和浪费;防止发生事故和出现“腐败工程”、“豆腐渣工程”。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对口支援青川灾后重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化作风建设、促进创业创新、服务保稳促调、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中央和省委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执行不力的,对公共资金使用不当、投资项目出现失误的,对发生损害群众生命财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查办落实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行为;从严查处在项目审批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中官商勾结、索贿受贿、贪污私分等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快查严办重处,用反腐败的实际成果,为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来源: 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