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本网开设《“四风”监督哨》专栏。专栏将陆续发布一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既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又披露查处过程,分析教训原因,持续强化警示震慑,让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南京开会却绕道安徽九华山公款旅游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局顶风违纪案例剖析
本来在江苏南京开会,却借机跑到安徽九华山公款旅游、公款吃喝。2015年8月,天津市西青区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王健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福利的问题。王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卫生局党委书记张振元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委书记王锁柱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纪委调查带出案中案。2015年6月,西青区纪委在审查天津市西青区中医院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院2013年年底有一笔较大支出,金额约10余万元,支付给西青区卫生局。经深入调查发现,西青区卫生局存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问题。
经查,2013年9月26至29日,西青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王健带领行政办公室主任、6名下属医院院长等一行8人赴南京参加中国农村卫生大会,2013年9月26日下午从天津乘坐高铁到达南京,在当地住宿一晚后,9月27日早上8点左右由天津中贸国际旅行社安排前往九华山旅游,当天在九华山当地宾馆住宿,第二天早上回到南京参加会议。事后在中贸国际旅行社开具了6780元会议费发票,连同九华山风华酒楼1600元餐费一并报销。
此外,2013年至2015年期间,区卫生局违规给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共计89.89万元,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临时工及借调人员工资、绩效奖、补贴和福利共计36.91万元。
西青区卫生局发生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福利问题,王健作为党委副书记、局长负有领导责任。依据纪律处分条例,西青区纪委给予王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西青区监察局给予王健行政降级处分。
西青区卫生局发生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福利问题,党委书记张振元负有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王锁柱负有监督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西青区纪委分别给予张振元、王锁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剖析与警示:
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王健等置中央和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令人警醒。
一是惯性思维,意识淡薄。公款旅游曾被看作一些地方和部门理所当然的“福利”。当前,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按捺不住躁动的心,总想找机会出去“走一走”、“看一看”、“游一游”,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弦松之时违纪之始。
二是变通“搭车”,打“擦边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是个老问题,名义上是单位“工作需要”、“福利待遇”,实际上是损公肥私,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顶风违纪行为。
三是制度不严,监管不力。西青区卫生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案发时间长、金额大,既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规定形同虚设的原因,也有监督不力的问题,必须引以为戒,认真抓好制度执行,强化财务审计,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克服惯性思维,打破侥幸心理,顶风违纪者,必是咎由自取。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创新思维,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及时通报,使“变通搭车、隐身变形”等问题难行其道、无处藏身,让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止于纪律红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天津市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