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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区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谈 切实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更新日期:2015-08-10   浏览量:1254  来源:本站编辑
 

强化党章党规意识 用好纪律规矩尺子

湖南省委书记 徐守盛

  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各级党委强化党章党规意识,就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党章党规,把纪律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用纪律规矩管住大多数。

  一、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纪律规矩

  党章党规意识的确立,纪律规矩的执行,需要党员干部内心的真正认同。从战略和全局上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的理论逻辑和现实需要,是这种认同的基础。

  把纪律规矩摆到“四个全面”布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其他几个全面实现的基本保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纪律、凭规矩。党的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没有了纪律规矩,从严治党就失去了重要抓手,“四个全面”就没有了关键依托。纪律规矩对党的自身建设和事业发展包括“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根本保证作用。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从严治党,必须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发挥其引导、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把纪律规矩作为源头防贪治腐的治本举措来把握。实践一再证明,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党内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根源,贪腐分子违法,无不是从违纪开始,党员干部最终出“大”问题,往往是始于破坏“小”规矩。抓党风廉政建设,如果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不当回事,使纪律规矩的高压变成了低压、戒尺变成了卷尺,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反腐败斗争要标本兼治,严明纪律规矩就是“挖根”治本之策。只有把腐败问题解决在“破纪”之初,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能在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有效遏制腐败增量。

  把纪律规矩纳入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来落实。维护党的纪律规矩,既是党章赋予党委的重要职责,也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应有之义。那种认为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是纪委的事,应该让纪委“包打天下”;将抓纪律规矩等同于为纪委“撑腰打气”,只“挂帅不出征”;工作停留在开开会、讲讲话、批批字,简单表表态、泛泛提要求、一般作指导的层面,不深入不具体的做法,都是对党委抓纪律规矩责任认识不清的表现。党委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必须把严明纪律规矩作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对职责范围内的纪律规矩通盘统筹、项项负责,贯穿到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地生根,真正成为刚性约束。

  二、切实履行严明纪律规矩的职责使命

  强烈的党章党规意识,既需要党员干部内心的自觉信仰,也需要严格的执纪监督来保证。各级党委扛起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责任,要把严明纪律规矩摆在首位,当好纪律规矩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在党员干部心头立好纪律规矩。纪律规矩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制度化,是党的先进性的纯洁性的外在体现。与法律相比,纪律规矩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作为党员干部,既然决定加入组织,就意味着也同时接受了这种严于法律的“组织约束”。但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并没有把违纪当回事,认为只要不违法,个人出不了大事,组织也不会太当回事。这种错误认识必须澄清纠正。要通过纪律规矩教育,帮助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唤醒党章党规、纪律规矩意识,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纪、心中有戒,行有所止、令行禁止。去年,湖南在全省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集中宣讲和解读党纪条规,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要推进党的纪律教育和管理的经常化、常态化,勤刷纪律规矩“存在感”,让党员干部感到纪律约束就在身边。对违纪案件的剖析曝光,要以违纪问题为主,防止“以案说纪”变成“以案说法”。

  把工作防线设在纪律规矩上。党委管党治党、纪委执纪监督根本的依据就是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在违纪违法者个人付出代价的同时,也会对组织造成伤害。要将工作防线设在纪律规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对违纪问题零容忍、全覆盖,动辄则咎,加强日常执纪监督,而不是等到党员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才出手。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广泛而细致地掌握纪律规矩建设情况,加强对可能出现的纪律作风问题的分析研判。要把纪律规矩的尺子用起来,对党员干部交友过多过滥、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等,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构成违纪的,要及时处理,让党员干部在“破纪”之初就受到警戒、付出代价。今年,省委决定对4名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不准确的拟提任干部不予任用,严肃处理永州市“4.29”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案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都体现了党纪严于法律、执纪先于执法的精神。

  用好纪律审查利剑。查处是最有效的预防、最有力的遏制。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严格按纪律和规矩处理到位,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决不搞看人下菜、看眼色行事,决不搞法不责众、高举轻放,通过真查处、快查处、多查处、严查处,打破一些人在遵纪守规问题上的观望心态、侥幸心理和“做选择题”的做法,使党纪党规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钢尺。对腐败问题,既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又要建立纪律防御桥头堡,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正确处理执纪与执法的关系,抓早抓小抓苗头、快查快办快移送,发挥好纪律和法律两个方面优势、纪委和司法机关两个方面积极性。

  三、首先在领导干部中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领导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织者、直接推动者、具体实践者,对普通党员干部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全党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首先在领导干部中把党章党规意识立起来、把纪律规矩严起来。

  以更高的标准审视和约束领导干部。相对于普通党员干部,领导干部的身份和地位决定对其应有更加严格的纪律要求。要继承和发扬党内优良传统,对领导干部提出更高的纪律要求和标准,确保领导干部始终在纪律规矩的约束之内而不是之外、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防线始终划在普通党员干部之前而不是之后。要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受到纪律规矩的约束,保证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受到的监督越多、约束越严。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领导干部,纪律规矩的钢尺不能变软、量偏,而要挺起来、严起来,不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资历多老、贡献多突出,都要在第一时间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不循一丝一毫私情,不让一事一人例外。要通过对领导干部的更严约束,打掉特权思想、侥幸心理,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不随意。要通过对领导干部的更严约束,带领和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党规。

  把严明纪律规矩的责任压给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不但要做尊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而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重要责任。要把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严明纪律规矩的主要和首要的责任压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彰显纪律规矩领导抓、抓领导的鲜明导向。要加强对各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使其认识到抓党章党规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势在必行,不是空泛虚无、而是具有实实在在内容,增强抓纪律规矩是本职、不抓纪律规矩是失职、抓不好纪律规矩是渎职,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将纪律规矩建设的各项任务细化、硬化、明确化,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机构,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盯、有人管,以“干在实处”的有力举措推动任务落地落实。要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约谈、个别指导、日常督查等工作机制,将严明纪律规矩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发生重大或系统性、区域性违纪案件的地方和部门党委、纪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将纪律规矩建设要求外化为用人导向。要完善政绩评价体系,把领导干部尊纪学纪守纪用纪情况及严明纪律规矩重点任务纳入到考核体系之中,使领导干部牢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应该这样干、什么应该那样干,全面系统、重点突出地加强自身纪律修养、推进纪律规矩建设。要把能不能遵规守纪、依纪依规办事作为衡量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纪律素养好、依纪依规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要明确底线标准,对在关键事项上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干部,提拔任用要实行“一票否决”。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自身不规矩、不干净,工作不得力、不作为的干部,要坚决调整,努力营造尊崇法纪权威、恪守法纪治理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切实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任泽民

  要唤醒全党在新时期的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这一重要论述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加强学习宣传,切实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

  党章党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是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党章党规的有效执行,前提是党员干部内心的认同,只有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才能做到自觉遵守。

  一要通过学习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在全省党员中掀起学习党章党规的热潮,通过学习教育,让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组织集中学习党章活动,时时处处抓好学习,把党章作为工作最根本的遵循。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列为各级党校的主体课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要深入开展专题纪律教育,推行干部任前党章党规党纪测试制度,学思践悟、廓清思想、规范行为。

  二要通过宣传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在网站、报纸、电视、手机等载体开设专栏,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畏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党章党规。

  三要通过警示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加大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的处理力度,及时通报曝光,并编印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警示录,形成震慑,强化警醒,让纪律和规矩成为“高压线”,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和戒惧。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员干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重要的纪律和规矩。党章党规要求每一名党员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专门强调,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使之具体化,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浙江省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的要求,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全省共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184件,处分177人。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既要靠教育提醒,更要靠严格执纪来警醒。纪律审查是严肃党纪的重要手段,要以零容忍态度抓好党的纪律执行,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动辄则咎。

  一方面,坚持全面执纪,做到无例外、无盲区、全覆盖。着眼于保护好整个“森林”的健康生态,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大案要案,拔掉“烂树”,也注重查处其他类型的违纪行为,治“病树”、正“歪树”。

  另一方面,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提醒、早纠正。从实践看,严重违纪违法的是少数,绝大部分都是轻微违纪行为,这应成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头。为此,要把抓早抓小的要求贯穿线索摸排、立案审查、纪律处分全过程,对轻微违纪行为动辄则咎,防止由“破纪”向“破法”演变。近年来,浙江省坚持抓早抓小,2014年以来全省适用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的干部占到处分总人数的44.1%。同时,改变纪律审查求大求全的做法,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凡违纪事实查证清楚就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对每一件移送的案件,先行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做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

  四、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不良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从严抓作风、纠“四风”是重点。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中央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战略定力和坚强决心,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执纪到底,一寸不让,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斗争。

  一方面,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通报曝光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打折扣。紧扣“四风”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节点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正风肃纪。近年来,浙江省紧密结合实际,从严立规矩,连续出重拳,狠刹“酒局”、“牌局”歪风和会所中的歪风,明确规定省内公务接待(外事活动除外)一律不上烟酒、占用公共资源的会所一律转型关停等,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好评。

  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近年来,我们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在“一案双查”上动真格、出重拳。今年1至4月,全省分别有66名和11名领导干部因纠正“四风”不力被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逐级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点滴做起,积小成为大成,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省委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细化量化责任内容,逐级建立责任清单,推动党委主抓直管。省委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2013年以来,省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达30多次。省委书记夏宝龙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省委常委们结合分管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每年都深入各市及省直部门专项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省以下各级党委都按要求深入下一级开展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常态。

  落实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纪委要依据党章承担“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纪委书记要带头履行好监督责任。省纪委积极协助省委督促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约谈提醒制度,对反映省管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涉及主要负责同志的由省委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约谈提醒,副职由分管省领导或委托各市、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2014年以来共对164件反映省管领导干部的信访问题进行了约谈提醒,其中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24件,各级也参照这一做法层层开展约谈提醒。各级纪委将下一级党委(党组)提交的报告分送全体纪委委员审阅评议,并召开专题汇报会,逐个当面听取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进行评议。目前,全省各地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全部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了书面报告,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全部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并接受评议。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 李群

  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前沿。这“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个唤醒”,“两个挺在”的重要论断,进一步明确了党纪和国法的关系,突出了纪律规矩的地位和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挺在前沿,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是重要前提。“唤醒”两个字,掷地有声、直指要害、振聋发聩,体现了对当前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的清醒把握,提出了对党员干部的期望和要求。

  一句“唤醒”,唤起了我们对中国近代屈辱史和我党奋斗史的深刻记忆。200年前,拿破仑曾说过,中国是一头沉睡的狮子,当这头睡狮醒来时,世界都会为之发抖。但中国沉睡了太久,以致国事衰败、屡遭欺凌,几近亡国的边缘。期间,中国人民在救亡图存、民族复兴的道路上经历了一次次的选择、一次次的抗争、一次次的失败,中国睡狮还是没有被唤醒。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共产党自创始之日起就以解放劳苦大众为己任,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以共产主义理想为追求,并为之前赴后继、浴血奋斗,中国人民不仅醒来,而且从此站了起来。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完成了从“一穷二白”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历史性跨越,醒来的中国狮迸发出伟大的力量。

  “唤醒”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和指向。在闭关锁国的时候,“睁眼看世界”就是唤醒;在遭受丧权辱国的时候,“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就是唤醒;在民族危机、国家危亡的时候,“向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就是唤醒;改革开放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是唤醒。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在我们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乘风破浪。“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向全党发出的动员令、注入的“清醒剂”。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每个党员都应强化党章党规意识,始终保持足够的清醒。但是现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有的党员干部由于少了生死考验和党性锻炼,淡化了党员身份,忽视了党章规范,忘记了党纪要求,有些昏昏欲睡了,有的甚至“睡”了过去。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不猛击一掌、大喝一声,任其“昏睡”,不但这些党员干部个人可能犯错出问题,还会对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损害。所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严格遵守执行党章党规,是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

  作为地方党委,直接面对广大基层党员,更应强化责任担当,让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都“醒”过来,把纪律和规矩作为第一道防线,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出表率。以学习促自醒,组织党员学习好党章党规,把党章党规印在脑海里,让党的纪律戒尺高悬心中,通过“自醒”拉上“闸门”,有效遏制思想滑坡、行动越界。青岛市委把党章党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学习培训课程,并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促使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执纪促清醒,把“纪”挺在“法”前,树立纠小错、管住“大多数”的理念,无病防、有病治、抓早抓小,把纪律执行到位。通过执纪给党员干部以警醒,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以制度促常醒,把纪律和规矩完善起来,把保障纪律执行的制度树起来,以严的制度约束党员干部、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的十八大以来,青岛市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废止规范性制度规定37件,重新出台43件,并抓好制度的配套衔接,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严责促警醒,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使违规违纪行为有人管、有人查,使党章党规切实挺起来、硬起来。去年青岛召开市委全委会专题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部署,并制定了“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一案双查”;严查“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并对典型事例公开曝光,使全市广大党员明白,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自己的行为规范首先是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首先要遵守党规党纪。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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