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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书敲响的警钟:“从第一次收钱起,就无法回头”
更新日期:2015-01-12   浏览量:3451  来源:本站编辑
 

    一些腐败分子在面对法律惩处,付出自由乃至生命代价的时候,往往会有“悔不当初”的忏悔。这迟到的悔悟,对于党员干部具有强烈的启迪与警示。透过一份份忏悔书,我们需要反思自己,是否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金钱利益等的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案例一

    “享乐思想一发酵,人就发‘霉’了”

    我的受贿犯罪萌芽于世纪交替之际,从2003年担任市委常委、秘书长到2008年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这一期间是我犯罪发展比较严重的时期。可以说,我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渐渐地蜕变成了受贿犯罪分子。2014年7月4日,我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受贿的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打着孝敬家中老人的旗号,通过为他们换房、借住,最终演变成收受他人提供的住房。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请托人解决子女入学、就业、调动工作等事项,直接收取他们给予的答谢费。三是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追讨欠款等方面打招呼、说情,间接收取他们给予的好处费。四是利用职务影响,为自己和特定关系人低价购买商品房。以上这四种受贿形式让我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我觉得我的犯罪是多因一果:

    私心作怪。私字是万恶之源。在我身上,公心、奉献的确有不少,但那都是在公开场合、在有人看到的地方表现出来的。但在一些非公开的场合,当缺失监督时,我的私心就开始作怪。私心是贪欲的引子啊!

    贪欲膨胀。贪欲是万恶之首,是贪心害了我。最初有人找我帮忙,当他们送钱送物以示感谢时,我大都拒绝了。特别是对陌生人,我拒绝得比较坚决。但对同事、同学、朋友,拒绝起来就比较困难了。究其原因,除了怕伤感情外,主要是贪欲作怪,以致于后来发展到帮人揽工程、借贷款,收受巨额好处费,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侥幸心壮胆。党中央对反腐倡廉抓得很紧,警示教育一个接着一个。上级领导经常讲,“千万不能触碰法律高压线”,我自己在有关会议上也经常讲。也许有人会问,自己“带病”讲这些话,难道不害怕吗?为什么不缩回伸出去的手呢?这就是侥幸心理起的作用。我错误地认为,有问题的人不少,怎么会盯上我呢?我自己不说,送钱的人不说,谁会知道呢?就是这种侥幸心理害了我。

    虚荣心作祟。有两种人让我心理失衡。一种是老板,即家财万贯的私企老板和高收入的国企老板;一种是官员,即少数挥霍国家财富和过年过节收受巨额礼金且位高权重的官员。我错误地认为,凭什么他们有那么多钱呢?我和他们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正是这种攀比心理使自己的手越伸越长。

    享乐心发酵。临近退休了,我做了一个退休梦。我想退休后,冬天住海南,夏天住青岛,有人请我,我就去讲讲课,到处旅旅游,没事就抱抱外孙,尽享天伦之乐。正是这种享乐思想,让我想到,退休后不在岗位上会有诸多不便,但是钱多一点还是方便。这就是近几年有人直接给我送钱我为什么收下的原因之一。

    经过司法机关的挽救教育,我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思想根源:

    一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一刻也不能放松。《三字经》第一句是“人之初,性本善”,我现在理解,应该是“人之初,性善恶”。也就是说,善恶在我们的大脑里同时存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得好,人性的恶就被抑制住了,善就会放射出灿烂的光芒。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恶就会跑出来兴风作浪,我的犯罪就证明了这一点。人活着为什么?当官为什么?什么样的人生才有价值?在这些最根本的问题上,我的思想扭曲了、变形了,自我改造放松了,私心贪欲就冒出来了,结果就滑进了犯罪的深渊。

    二是侥幸心半点也不能有。领导干部收钱就是受贿,受贿就是犯罪,这根“高压线”是碰不得的。侥幸心理使我一错再错,我认为,碰高压线的人不止我一个,别人没事我也不会有事。碰一次没事、两次没事、三次没事,大概以后也就不会有事。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此,必须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近些年的反腐败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三是党纪国法必须入脑入心,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是党和国家管理人民的“底线”,任何人都不能逾越,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法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任何人都没有特权。我正是在这个严肃的问题上没有把持住自己,在人情与原则发生矛盾时,没有坚持原则,才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

    点评:

    修身律己不可放松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此人之所以最终出问题,主要原因就是放松自身思想改造和道德修养。用他自己的话说:“思想扭曲了、变形了,自我改造放松了,私心贪欲就冒出来了,结果就滑进了犯罪的深渊”。可惜当他认识到这点的时候,已成为阶下囚,为时晚矣。

    古人讲:“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把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在社会思想多元多变多样的今天,面对形形色色的消极腐朽思想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侵袭,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始终注重修身律己,坚持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难免会被腐败病毒所击倒。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此案中汲取教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始终做到“三严三实”,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点评:晓轩)


    案例二

    “从第一次收钱起,就无法回头”

    我出生在农村,自小生活就非常困苦。参加工作后,我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付出总有回报,我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职务也越升越高。1999年,我被任命为某地级市副市长,2005年又升任市委常委、秘书长。然而,在过去艰苦的日子里,我将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可在生活越来越富足以后,我却做起了以权谋私的勾当,将自己的信仰、工作准则抛之脑后,开始片面追求个人享乐,在思想和行动上严重偏离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我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为此,我深深地自责。从农民的儿子到走上领导职位,对这样的际遇我倍加珍惜。在领导岗位上的12年里,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从领导干部沦落为阶下囚,一切都不复存在后,我真的是悔不当初!如果在思想上保持足够的警惕,也许我的政治生涯将会有另外一个截然相反的结局。

    但是,从第一次收钱起,就已经祸根深种,我已经回不了头了。一开始,我能对别有用心的人保持警惕,和他们打交道都谨言慎行,没有僭越一步。后来,随着与他们的交往越来越频繁,我的警惕性也慢慢降低了。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接触,我的内心渐渐发生了变化,认为朋友之间互相帮帮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帮了他们的忙,他们给我点物质回馈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2004年春节,我接受了老乡送来的8000元美金的“拜年费”。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从而一发不可收,我的心理也从第一次的忐忑不安发展到后来的理所当然。每到逢年过节,以拜年祝福、问候的名义送给我的钱,我都照单全收了。既然是朋友之间的往来,接受了他们的东西,我也应该为他们做一点事,这样才符合礼尚往来的规矩。因此,我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给他们带来“便利”、谋取利益。

    我也知道这是违法乱纪的事情,上不得台面。但当时我已经被“糖衣炮弹”蒙蔽了理智,产生了错误的权力财富观念,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权力和金钱的交易,来满足自己对金钱的渴望。我还奢望这一切都是在暗中悄然进行的,只要他们不说,就没人知道。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0年,我市的一名副市长和规划局长相继落马后,我整日惶恐不安,害怕自己的仕途就此结束。为此,我决定退赃。通过自己的亲戚和下属,我将收受的大量钱财退还或者上交给组织,希望借此可以瞒天过海,逃避处罚,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在纪委的教育帮助下,在侦查人员的开导下,我坦白交代完自己的罪行后,心里反而轻松了许多。身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却不能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愧对组织多年的教育培养,愧对支持和信任我的人。我后悔不已。

    回想自己16年的从政生涯,我感慨万千。如果当初自己能够拒绝第一次请托,就不会越来越泥足深陷。如果当初自己谨言慎行,就不会形成“朋友之间相互关照”的错误认识。如果当初自己能够严于律己,杜绝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腐蚀,就不会落得身败名裂的结局。但是这一切都不能重来,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将一切错误抹去,也没有时光机器可以让我回到过去重新选择。

    点评:

    结朋交友尤需谨慎

    此案中官员的腐化堕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交友不慎,没能管好自己的“朋友圈”,整日与商人老板称兄道弟、勾肩搭背,最终没能抵挡住“糖衣炮弹”的攻击,沦为“哥们义气”的牺牲品。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商人老板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从不会做亏本买卖。他们之所以千方百计、削尖脑袋抢着与官员接触,其目的无非是想用手中的钱去换官员手中的“权”,进而用“权”赚更多的钱。此人一开始还能对别有用心的人保持警惕,和那些所谓的“朋友”打交道时做到谨言慎行,不僭越一步。但随着交往越来越频繁,警惕性慢慢降低,内心也渐渐发生变化,认为朋友之间互相帮帮忙没什么大不了的,帮了忙给点物质回馈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正是这种“情理之中”,他手中的权力成了为朋友谋私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员干部在朋友交往中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兄弟”,坚决杜绝低俗的投桃报李的行为。要擦亮眼睛,区分什么是“真友情”,哪些是“假情谊”,自觉与那些别有用心之人划清界限,不为所侵,不为所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案例三

    “现在回想起来,是四种心理害了我”

    我曾有过一帆风顺的晋升之路。1983年,我被破格提拔为某县级市农业局副局长,成为当时市里最年轻的副科级干部。1986年又调入政研室,并在1988年被提拔为副处级研究员,成为当时本地区最年轻的副处级干部。1991年,组织上派我到某贫困县担任副县长,1995年又到某县担任县委副书记。1996年,我调回地委机关,先后担任地委政研室主任、地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998年,我到县级市担任市委书记。2000年年底,又调任地级市市政府市长助理兼秘书长。而2005年,我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监狱服刑改造。

    回顾这20多年,我一次次陷入羞愧、悔恨、痛苦的复杂心境之中。我由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逐步成长为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如今又以戴罪之身成为阶下囚,这绝不是偶然所为,而是有其必然的复杂渐进的蜕变过程。现在回想起来,是四种心理害了我自己。

    一是补欠账的心理。我长期搞调查研究,最多的时候每年要有七八十个通宵加夜班搞材料,有时候我会想,自己辛辛苦苦奋斗了这么多年,一直没得到什么实惠。所以,慢慢便产生了一种要“补欠账”的想法。二是不平衡的心理。面对挥金如土、花天酒地的富豪,面对自己辛勤的付出和少得可怜的积蓄,我的心理逐渐失去了平衡。三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当时,我所在地区正值撤地建市的前夕,自己何去何从尚未可知。于是我就想抓住“有利时机”,否则就会时过境迁。四是侥幸心理。自己一直以为反腐败就是抓倒霉的,自己不会倒霉到撞上枪口的程度。

    正是在这四种心理的驱使之下,我在金钱的诱惑和利益的吸引面前,在一些怀有目的的前呼后拥、投我所好的围攻者面前,我曾经清醒的理智、牢固的防线和严格的自律渐渐发生了变化,放松了应有的警觉。我渐渐地由吃吃喝喝、收些农副产品及名烟名酒,转变到大胆收受现金,对于那些以事后感谢、年节拜访、奖金酬劳等名义出现的送钱送物者逐渐失去了拒之门外的勇气,心安理得地把这些款项装入囊中。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我收受了30余人送来的款物达50万元。我终究未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而成为邪恶欲望的俘虏,使自己背上了一副沉重的十字架而被送上法庭。

    被判刑投监之后,我一直在反复思索自己发生蜕变的更深层次的原因。我深深地感到,自己之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到今天这一步,最重要的是自己没有很好地坚持崇高信念的不懈追求。首先,自己逐渐地在思想上被锈化腐蚀,错误地认为在当今时代所谓的理想和信念已经显得苍白无力,只有财大气粗才能决定人生的命运,使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定位在金钱万能的腐朽理念之上。其次,自己身居重要岗位,本应把手中的权力视为庄严的政治责任,去体察群众之苦、解决民生之难、化解百姓之忧,但自己把这些置于脑后,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最后,就是自己没有很好地坚持廉洁自律。我虽然逢会必讲反腐倡廉,但自己却未能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守住防线。于是,在既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又丧失严格的自我约束的情况下,逐渐膨胀的欲望最终导致我触犯了党纪国法。

    我被判刑之后,从昔日的一路风光跌落到人生的谷底。我愧疚地感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亲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给刚刚考上大学的儿子的心里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我的妻子因此承受了巨大的打击和压力,我的岳父也因为我的事情而病情加重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如今,我不仅失去了原来所拥有的一切,更谈不上晚年的幸福与尊严。服刑第三年,我在50岁生日那天写下几句诗,记述自己的人生感怀:

    欣逢贱辰伴凄凉,黯敛愁容掩疏狂。

    细品残茶当美酒,仰观皓月做烛光。

    唤取清风抚旧痛,携来孤影治新伤。

    半世荣辱成旧梦,一生功名付黄粱。

    这就是我当时心境的真实写照。

    我在人生道路上的这一场完全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人生悲剧,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我以自己人生悲剧的痛苦经历发自内心地提醒和忠告大家,要倍加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倍加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牢牢把握住人生底线,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

    点评

    心态平和方无悔

    此案中落马官员的蜕变,符合许多腐败分子的典型心路历程:一个苦难的童年,努力奋斗的过去,曾经辉煌的业绩,渐渐失衡的心态,铁窗下无尽的悔恨。叹息之余,令人不禁发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感慨。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甘于奉献是共产党人的崇高品格”。每一名党员干部,没有这种精神境界,没有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的平和心态,就不可能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

    “心底无私天地宽”。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人民的利益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作为共产党员,早从在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为党和人民的利益无私奉献、直至终身。此人早期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长时间下来,心中总觉得吃了亏、不划算,思想上因此发生了变化,逐渐丧失了对奉献精神的认同感,产生了补欠账、不平衡的扭曲心理,进而诱发了贪念,把手中的权力异化成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甘于奉献意识,以“计利当计天下利”的胸襟,守护好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坚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唯有如此,方能铸就无悔的人生。

    (点评:晓轩)


    案例四

    “时间一长,把坑挖大了,你自然就会‘掉’进去”

    从意气风发的领导干部到因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阶下囚”,既是我人生重大的转折,也是警示世人的现实教材。反思过去,我总结了“四个恨”:

    恨自己忘了本。我是一个农民的孩子,从小家庭极度贫穷。在县城上高中时,一兜长了毛的红薯、高粱面饼子、几块萝卜咸菜就是我一星期的伙食,连一分钱一碗的白菜汤都舍不得买。参加工作的前十几年,一个月几十元钱的工资,我既要照顾家庭也要孝敬双方父母。那时,我一心扑在工作上,在多个岗位上都干出了不俗的业绩,也算“有所作为”。27岁被提拔为县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副县级后干了23年,其中担任正县级干部十年,担任市长助理八年多。从小父母就教育我要好好做人。妻子也常说,平平淡淡就是福气。出事以后,回想这些,像过电影一样历历在目,我痛心疾首,心像撕裂了一般。这种强烈的阵痛使我醒悟。为什么艰苦生活过关了,奋斗创业过关了,腐败关没有过?我觉得最根本的是思想蜕变忘了本,导致今天深陷泥潭,多年的付出毁于一旦。

    恨自己私心重。前些年,我一直严守“规矩”不收礼。但工作时间一长,思想开始变了,私欲不断膨胀,产生了“能沾点就沾点”“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想法。借着有财政审批权,我将部分家庭开支拿去单位报销了。第一次报销后,我的思想斗争了好几天,怕露了马脚,担心出事。见平安无事后,再报销我就不再当回事了,甚至到了“不管不顾”的地步。我一度还认为,逢年过节走访送礼是人之常情。后来演变到,有的企业,我为其办了事,解决了难题,给我送礼,我就收下了。有人找我给亲属安排工作,事后送礼答谢,我推辞不下也收了。其实,我和妻子一个月的工资近万元,孩子有工作,自己有房子住,可以说是有吃有喝、不缺什么。但由于利己主义严重,导致走进了沾光贪利的怪圈。我想,一个人一旦一味趋利,不管不顾突破“底线”,就会很快触及法律“红线”,得到惩罚是早晚的事,我就是如此。

    恨自己没看透。逢年过节有走访的,有千方百计、不择手段拉近乎、交朋友的;生个病或家中有大事小情,有跑前跑后的,有拿礼看望的,有随礼给钱的,等等。这些现象,我曾一度认为很“风光”,感觉自己人缘不错,颇有些“自豪感”。其实细想就能明白,逢年过节送礼给我是为办自己的事铺路子,拉关系是为了条件成熟后办私事,归根到底是为了寻求利益和“回报”。这些人都是无利不起早,根本不存在“无缘无故的爱”。打个比方,送礼的就如挖坑的,开始坑小好像没什么事,时间一长,把坑挖大了,你自然就会“掉”进去。

    恨自己法律不“入脑”。我在不同场合也曾大讲廉政,但由于法律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沉下心去理解,学习、开会为的是应付,所以法律这根弦不紧,更没有用来警醒自己。我也看过很多落马官员的案例,知道犯了法、判了刑,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痛苦,而且会给家庭带来政治上、声誉上以及财产上、生活上的影响,但我总是心存侥幸。这就是法律不“入脑”,自作自受吧!

    希望更多的人从我的身上汲取教训,别再重蹈覆辙,不要再有这些“恨”。

   点评

    防微杜渐永铭记

    用“温水煮青蛙”来形容此案中的贪污受贿问题再恰当不过。从逢年过节、家中大事小情收受钱物,到为企业办事收受贿赂;从将部分家庭开支拿去单位报销到贪污公款公物,正是这种“能沾点就沾点”的思想,导致他走入沾光贪利的怪圈,最终走上令人唏嘘的不归路,教训十分深刻。

    “风起于青蘋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些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往往是从吃吃喝喝、收礼送礼等“小问题”潜移默化演变而来的。更为可怕的是,许多党员干部对这种现象乐此不疲、不以为意。正如上述忏悔中所说,自己对此曾一度认为很“风光”,感觉“人缘不错”,颇有些“自豪感”。殊不知,“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小毛病,如果不及时坚决纠正和制止,发展下去很可能诱发腐败大案。而且,等到你有所警觉时,已经像热水中的“青蛙”无力动弹,只能乖乖地掉进那些送礼人挖好的坑里。

    党员干部一定要以“祸患常积于忽微”之心对待小事、小节、小利,时刻把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同党员干部的形象联系起来,时刻以肩负的责任警醒和鞭策自己。否则,就可能重演“掉坑”的悲剧。

    (点评:晓轩)

    (点评作者单位:中央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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