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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陷泥潭难自拔 ——海安县海安镇海南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金仁楼案件剖析
更新日期:2014-12-01   浏览量:1449  来源:本站编辑
 

    2014年月1月8日,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海安镇海南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金仁楼被海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随着判决书的宣读完毕,站在被告席上的金仁楼表情木然,神情沮丧,原本孤傲自大的他终于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想起即将面对寂寞而漫长的囚徒生涯,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小恩小惠让他丧失从政底线

    1964年6月出生的金仁楼,是一个地道的海安人,农家子弟的他在青年时期也较为刻苦。1984年12月,高中刚毕业的金仁楼凭借在建筑站刻苦学习的技术,当上了海安县田庄乡规划员,从一名运砖砌墙的建筑工人变成了一个吃“皇粮”的国家干部。之后,金仁楼工作雷厉风行、兢兢业业,深受领导器重和赏识。2005年,根据组织安排,金仁楼担任海安镇园庄村党支部书记,在他的带领下,园庄村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成为全县的标杆,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康居示范村、江苏省生态示范村等称号。凭着这些耀眼骄人的业绩,2007年起,金仁楼走上了海安镇镇长助理、海安镇海南街道办事处主任、党支部书记的领导岗位。但伴随着职务的升迁和手中权力的增大,上门托金仁楼帮忙办事的人也越来越多,在不断增多的迎来送往、小礼小惠中,这位昔日镇领导和同事眼中的“工作能手”、“业务骨干”逐渐丧失了廉洁底线,最终导致堤坝崩溃。

    2007年5月,初中同学赵某找到了金仁楼,一番寒暄后,赵某委婉道明了来意,因园庄街道部分清障工程马上对外招标,赵某想通过金仁楼的关系获得一些工程业务,面对同窗之情,金仁楼答应帮忙。临走前,赵某拿出了一个信封递给了金仁楼,心知肚明的金仁楼犹豫片刻后收下了。不久,为了在承接工程业务方面得到金仁楼更多帮助,赵某再次送给金仁楼5000元人民币,此时金仁楼完全没有了第一次的忐忑,欣然笑纳。有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2007年底,经营个体推土机的老板吉某为感谢金仁楼在园庄村办公室绿化工程发包中给予的帮助和关照,送给金仁楼人民币5000元。2010年年初,个体工程老板刘某为了感谢时任海安镇镇长助理的金仁楼在提供工程业务和结算工程款等方面给予的关照,一次性送给金仁楼人民币4000元。2011年2月的一天,私营企业主冯某来到海南街道办事处金仁楼的办公室,在与金仁楼简单打过招呼后,冯某拿出一张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递给金仁楼,拜托其在企业用地方面关心关心……

    面对纷至沓来的金钱诱惑,金仁楼已彻底被金钱和贪欲击倒,但凡有人送钱送物,他都满脸堆笑,一一收入囊中。

    事后他也坦言,“我在收受这些工程老板所送的第一笔钱时,心中也是矛盾交加,但不安之后想想,我帮了他们这么多忙,他们也获利颇丰,凭什么他们独自享受?正是这一错误想法,让我产生了贪腐之心,不该拿的、不能拿的变成了伸手就拿,甚至认为不拿白不拿,不要白不要,这些钱是他们送的,又不是我主动要的,有了这些错误认识的“撑腰”,廉洁自律这个闸口对我就形同虚设,底线也逐渐丧失,使我一步步走进了犯罪深渊。”

    权钱交易让他逐渐胆大妄为

    2012年7月7日,海安镇海南街道商业一条街1-4号工地上,一名工人在操作搅拌机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翻斗突然提升被挤压致死。事故发生后,海安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检查人员发现该项目存在手续不全、未按规定进行报监等违规违法行为,时任海安镇海南街道党委书记、主任、安委会主任的金仁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随着事故调查的不断深入,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黑幕也渐渐浮出了水面。

    原来,房地产开发商曹某经考察后决定投资开发海安镇海南街道商业一条街1-4号地块,因该地块属于集体土地,办理商业开发手续较为困难,为此曹某苦苦发愁。后经他人指点迷津,曹某找到了时任海安镇海南街道党委书记、主任的金仁楼,向其道出了心中的顾虑,金仁楼宽慰曹某,允诺会在手续办理等方面尽力提供帮助。听出这番话的弦外之音,深谙经营之道的曹某吃了颗定心丸,立马从身上拿出事前准备好的5000元现金作为“见面礼”,放在了金仁楼的办公桌上,转身便告辞离开了。一个月后,曹某与海南街道签订开发协议,顺利中标拿下了海南街道1-4号楼地块开发权。有了第一次的尝试,曹某深知只有拴牢了金仁楼这个靠山,他的房地产项目才能财源广进。

    2012年1月,曹某偶然获知金仁楼的儿子刚找了份工作,想买台电脑,曹某觉得讨好的时机到了。几天后,曹某悄然来到海南老街道办公室找到金仁楼,将一个装有万元人民币的信封塞给了金仁楼,声称是给金仁楼儿子买电脑的。

    2012年11月的一天,曹某的工地因违规建设,被海安县安监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联合查处,为了少罚款、尽快结案以便不影响楼盘销售,曹某让金仁楼协调此事,并分2次共送给金仁楼人民币共20000元,金仁楼全部笑纳。

    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为了拜托金仁楼在地块清障拆迁方面给予关心帮助,曹某以过春节拜年的名义,又送给金仁楼人民币8000元,金仁楼照样收下。

    经办案人员查实,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金仁楼在担任海南街道党委书记兼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开发商曹某在协调工程矛盾、处理安全事故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7次收受曹某所送人民币计51000元、购物卡3000元。

    此时的金仁楼已全然失去了理智,露出贪婪的本性,“看到房地产老板穿名衣、开豪车,整天花天酒地,而自己却比不上这些人,却要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地工作,越想越不是滋味,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将我当成了赚取利益的工具,我自己的头脑便不受控制,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从他人身上获取不义之财的道具和平台,在曹某送我大额钱物时,我觉得帮他做了很多事情,拿这些钱是应该的,于是就慢慢变得心安理得、习以为常了。”

    侥幸作祟让他走上不归之路

    2013年3月1日,经海安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研究并报纪委批准,决定对金仁楼实施“两规”调查措施。进入办案点后,金仁楼一度不愿正视错误,采取各种伎俩对抗组织调查。经过近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金仁楼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主动交代了自己身上存在的违纪问题。

    金仁楼在检查书中写道:“我收受别人所送钱物,心中也常感到不安,担心有一天会暴露,受到组织的查处,但因利益驱使和心存侥幸,认为时间这么长了,组织上不一定能掌握,不愿接受现实,不能正视问题。直至3月19日,我才进行了认真反思,切实转变了思想认识,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配合组织的调查,把我所思所想所知如实向组织反映,争取组织上的宽大处理。”

    2013年3月底,海安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举行办案点临时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金仁楼在会上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声泪俱下表达了自己认错悔错的决心。

    进入司法程序之初,金仁楼明确表示认罪服法,希望早点判,早点儿服刑。然而,随着司法调查的深入,生性多变的他又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彻底露出了“两面派”的嘴脸,全然不顾铁证如山的供述和大量客观证据,不仅全面翻供拒不认罪服法,还与有关人员沆瀣一气,歪曲事实,混淆视听,谎称在“两规”期间遭到刑讯逼供,利用网络大肆污蔑、造谣,妄图以此手段推翻前期所有供述,逃避法律的制裁。

    事与愿违的是,如此一出闹剧,不仅彻底暴露了金仁楼不思悔改的本性,更完全葬送了他此前为争取宽大处理所作的种种努力。法律是神圣严肃的,更是公正严明的,一意孤行的金仁楼最终走上了人生不归路,为他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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