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党的十七大以来,浙江省纠风工作不断深化“三服务一满意”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紧抓住纠正、建设、评议、改革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服务发展是首要任务
围绕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浙江省积极探索纠风工作推动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有效途径,以建促纠,着力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坚持服务企业促发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浙江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决策部署开展纠风工作,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企业服务年”活动。全省3万多家基层站所通过送信心、送政策、送服务,努力帮助企业攻坚克难。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全省共减轻企业负担4860.33亿元,查处涉企“三乱”案件1101起,返还企业9228.39万元。
坚持加强监管促落实。按照“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浙江省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和各地涉企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三查”、“三抓”活动,以县(市、区)和基层单位为重点,对执法部门的执收执罚行为、有关行业的经营收费行为,以及企业反映较多的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要时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五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涉企“三乱”案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坚持优化环境促发展。浙江省制定了优环境促发展“一年明显见效,二年巩固提高,三年完善机制”的工作目标,确定2010年为“优环境促发展建设年”,2011年为“推进年”,2012年为“制度年”,力求通过三年时间,为全省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该省还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办理承诺制、效能监测点制度、涉企岗位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以及项目推进服务行动等,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服务民生是重中之重
围绕教育、医疗、住房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浙江省扎实推进各项专项治理,以纠促建,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该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该省自2006年秋季起,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政策。自2007年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代办服务收费项目。2008年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外来农民工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2010年春季起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费。
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浙江省率先启动了廉价药物网上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至2010年底,全省廉价药网上采购金额达2026万余元,顺利完成2010年全品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比国家零售指导价下降40.6%,比上年下降7%,让利群众30多亿元。该省在网上建立了全省统一的预约挂号服务平台,并将逐步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了“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从严查处医药购销领域案件。
深入治理公路“三乱”。该省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以及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开展驾校脱钩工作,全省驾校全部与公安系统脱钩。规范上路执法部门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10年共免收通行费5.42亿元,同比增长18.4%。
深入治理商业贿赂。该省切实加大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和惩治力度,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严查商业贿赂案件。2010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189件,已查结1119件,涉案金额9491万余元,涉及公职人员32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95人。
服务基层是有效载体
围绕加强基层政风行风建设,浙江省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努力为基层群众、企业和单位减轻负担。
强化督查,进一步减轻基层各类负担。该省制定了《浙江省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实施意见》、《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等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纠正和整改违规问题涉及金额6.2亿元。全面清理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撤销4723项,占项目总数的98.5%,并对批准保留项目实行许可证制度。2010年以来,该省还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了清理摸底和规范治理。
创新载体,广泛评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2007年以来,浙江省以推进基层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下移纠风工作重心,组织全省3万多个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活动。据统计,参评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的群众满意率均在90%以上。
高度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力量建设。浙江省委出台了有关加强基层纠风工作政策意见,切实加强基层纠风组织建设。目前全省11个市及90个县(市、区)共配备专职纠风干部149名,配备兼职纠风干部114名,为基层纠风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加强纠风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纠风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
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纠风工作的第一标准,浙江省充分发挥民主参与作用,努力做到依靠群众开展工作、工作成效由群众评判。
请群众建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该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对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卫生、公安、工商、交通、教育、国土、环保、民政、农业等部门和行业连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三年来,各级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检查1020余人次,入户问卷调查数万次;每年对被评议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召开行风评议大会反馈存在问题。现在,全省被评议的单位和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将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群众代言,搭建政府部门与群众沟通交流平台。自2003年以来,该省省、市、县三级纠风办积极开办“行风热线”节目,组织各级部门、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走进直播室,与群众直接对话并现场办公,形成了群众反映问题、媒体跟踪报道、纠风办加强督查的工作机制。据统计,该省省级节目“阳光行动”自2003年开播以来,共受理群众投诉10万多件,现场办结9万多件。其中,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督办下,查处典型案件2000多起,追缴违规收费1500多万元,查处相关责任人80多人。目前,该省省、市、县三级都开通了以电台直播为主,电视、网络、报纸互动的政风行风热线。
让群众知情,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该省制定了《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浙江省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拓展。该省省级机关中15个厅局制定了新的《政务公开实施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