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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
更新日期:2013-05-20   浏览量:6198  来源:本站编辑
 

    为全面落实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加强县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各部门单位(部门纪检监察组织)。

    二、考核内容

    (一)2013年度经常性基础性工作(70分)

    1、考核标准见《2013年度部门纪检监察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目标量化考评表》。

    2、按《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及调研信息考核办法》,全年积分未达到45分的,每少5分扣0.3分,宣传报道总分位列全县各部门一、二、三名的,分别加0.3、0.2、0.1分。

    3、全年被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信息刊物和海天清风•三门廉线网站录用篇数不少于6篇,每少1篇扣0.2分,每增加1篇加0.1分,限加0.5分。

    (二)2013年度重点特色工作(20分)

    1、行政权力规范化示范点建设。(执法室)

    2、电子政务示范点建设。(执法室)

    3、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效能室)

    4、廉政风险干预教育载体创新。(宣教室)

    5、阳光工程示范点建设。(纠风室)

    6、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富有成效的探索性实践,被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常委会认定的。

    上述重点特色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开展(项目不限)。年底,由各部门报送,相关职能科室审核,最后由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常委会评定。

    (三)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常委会评分(10分)

    (四)加分

    1、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奖励的(不包括单项表彰奖励),其中中央级加5分,省级加2.5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0.5分。

    2、工作经验在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会议上作介绍交流的,或被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专门发文通报的,其中中央级加3分,省级加1.5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3分。综合通报的,减半计分。

    3、参与协作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牵头的权力阳光三门行动、权力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协作配合有力、人员和精力到位、效果明显的,加1-3分。

    同一内容仅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加分项目的认定以文件、有关书面材料为准,截止考核审定之日。

    (四)一票否决项目

    1、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干部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或被法律追究的;

    2、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干部因工作失误失职,受到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通报批评的;

    3、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的;

    4、部门因工作失误失职,被媒体曝光, 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考核程序

    (一)各部门自评打分。

    (二)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监察局各室考核评分,报分管领导审定。

    (三)在11月底前,各部门上报重点特色工作,年底开展创新奖评选,根据结果确定分值。

    (四)常委会考评审定。

    (五)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通报考核结果。

    四、考核时间

    2014年1月。

    五、考核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核自评工作,列出加分、扣分项目清单,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2、考核以平时抽查、检查为主,年度集中综合打分。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监察局各室要做好平时考核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3、考核评分要客观公正。

    六、考核结果运用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2013年度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评的结果,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七、本办法由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监察局负责解释。

 

    附:2013年度部门纪检监察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目标量化考评表


附件:

2013年度部门纪检监察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目标量化考评表

序号

具体工作内容

考核评分标准

1

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狠刹7种顶风违纪行为,制止3类不良风气。严格按照十个严禁要求,切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做好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工作。(7分)

基本分6分。严格按照“十个严禁”要求,切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制度,无部署、无制度的,扣0.5分。县管干部被省、市纪委、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直接查处,并处以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主动查处本级干部顶风违纪行为,并在全乡镇或全系统通报的,中层干部以上每人(次)加0.2分,其他干部每人(次)加0.1分,限加1分。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工作未完成,被通报批评或督促整改每次扣0.1分。

2

深化领导干部廉政风险干预机制建设,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抽查核实工作,推行新提拔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2分)

基本分2分。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中,未发现问题,事后又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实的,每例扣0.3分。

3

做好对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本部门所属各单位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完成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等8类行政权力的清理和规范,编制行政权力职权目录、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机制明示图并公示公开;按照县里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完成本单位或相关系统的电子政务建设;按规定推进“三项规范”工作。(7分)

基本分6.6分。因监督不力造成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0.2分;本单位所属各科室未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被上级有关部门发现的,每起扣0.2分;本单位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被上级有关部门发现的,每起扣0.2分。如未按规定完成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的,扣1分;未按规定及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扣1分;未按规定完成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扣0.5分;未按规定完成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扣0.5分;未按规定完成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扣0.5分;未落实整改任务的,每起扣0.1分。对发现问题主动组织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的每起加0.2分,限加0.4分。

4

建立统一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服务质量标准、服务公开标准、服务管理标准、服务形象标准、服务评价标准、服务群众标准等,分类、分级、分步“创优晋级”,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3分)

基本分2分。报送的基层站所验收不合格的,每例扣0.3分;参建部门未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和个性标准,扣0.1分;参建部门未制定本系统考核办法,扣0.1分;工作无具体举措、整改不到位的,扣0.2分;未开展督查活动的,扣0.1分;省级、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被摘牌的,每例分别扣0.3分、0.2分。没有建立全程代理制度的,扣0.2分,未落实全程代理制度的,扣0.3分;以上分数扣完为止。标准化建设好的做法在省、市推广的,每例分别加1分、0.5分,分数按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5

巩固和深化2012年建设成果,加强对今年新增项目的阳光监管,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平台,完善公开机制。(5分)

基本分4分。未按要求完成今年确定各项任务的,每项扣0.1分;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扣0.2分;因“阳光工程”建设工作不力受到上级曝光查处或造成群体性上访的,每例扣0.2分;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通的,发现一例扣0.1分;对投诉件及上级转办件,未及时办结和处理不到位的,每件扣0.1分;网站公开项目有遗漏的,每项扣0.1分;未建立台账的,扣0.2分,台账不全的,扣0.1分;以上分数扣完为止。工作制度有特色的,加0.2分;创新公开载体,公开形式丰富,并在县级及以上媒介上介绍的,加0.2分;“阳光工程”建设市县联动项目在全市推广的,加0.6分。

6

深化领导干部廉政风险干预机制建设,加强关爱提醒教育,拓展教育对象,及时做好廉政风险干预信息移送,积极参加干预教育活动,建立干预平台,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细化组合干预“套餐”,不断增强干预实效。(7分)

基本分6.9分。干预对象未拓展的扣0.3分;每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干预文本不少于2个,每少1个扣0.1分;经抽查发现,应当移送干预信息未移送的,应当开展干预而未干预的,每例扣0.1分;干预台帐不健全的扣0.2分;干预平台未建立的,扣0.2分;未积极参加干预教育活动的,每次扣0.1分;参加市纪委组织开展的党纪条规知识抽考,成绩排名全县前3名的,加0.1分,末3名的,扣0.1分。

7

加强效能监察,推进效能建设。(3分)

基本分2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违反其他效能禁令,被省、市、县通报批评或查处的,每人次分别扣2、1.5、1分;本单位自行组织明查暗访并处理到位的,每处理1人加0.5分,限加1分。错办效能投诉件的每件扣1分。未按时报结或报结材料不合要求的,每件扣0.2分;反馈结果失实,使群众再次投诉,经查属实的,每件扣2分。

8

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5分)。

基本分2.5分。未积极完成统一部署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扣1.5分,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加2.5分。

9

绩效考评工作(5分)

基本分2分。凡有列入关键岗位考评的部门得基本分。年度两类关键岗位监督、考评得分在前5位或倒数5位的,分别加、扣3分、2.5分、2分、1.5分、1分。

10

依纪依法、文明规范办案。(2分)

基本分2分。对转办的群众反映强烈或其他部门移送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或重大违纪嫌疑未及时查处,每起扣1分;经催办督办或通报后仍未查处的,或不办案又不参与办案协作的,或不符合立案条件而立案的,扣1分。因工作失渎职导致事态扩大等恶劣影响的,或办案中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的,本大项不得分。

11

认真查办各类违反党政纪案件。(6分)

基本分3分。每查处1起违反党政纪案件得1分,主动提供其他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证据及材料的,并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每起得0.5分。查办中层干部违纪案件并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加1分(公检法移送的减半加分);办案协作工作前三名的分别加1分、0.5分、0.3分,限加3分。

12

规范案管统计上报工作。(1分)。

基本分1分。案管统计资料迟报、漏报、错报每次扣0.2分;限扣1分。

13

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查办信访件,有效化解群众信访。(5分)

基本分5分。不及时办理的,每件扣1分;署名举报信访件,未按规定受理、查办、反馈的,每例扣1分。因为处置不当造成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的,每例扣2分。未按规定向信访室报送报结材料或信访案卷不规范的,每例扣0.5分。扣完为止。

14

严格执行《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纪检案件审理员工作暂行办法》,坚持案件协审、交叉审理制度。(1分)

基本分1分。未经指定的案件审理员审理或案件作出处理前未报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审理室协审的,每案扣0.5分。

15

审理案件符合“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保证高效率高质量。(2分)

基本分2分。阅卷笔录、审理谈话、集体审议、审理报告等每缺一项扣0.3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存在所认定的违纪事实及其情节不清楚、证据不足或不能相互印证、定性错误、处分畸轻畸重之一的,每案扣0.5分。审结的案件未在一周内向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审理室呈报备案的,每件扣0.3分。当年未结案的,每案扣0.5分。

16

处分决定执行及时到位,手续齐全。(2分)

基本分2分。公职人员受处分未执行“限时告知”规定的,每例扣0.5分;未按规定送达、宣布、归档的,每例扣0.3分;本单位对受处分人员纪律惩戒不到位的,每例扣0.5分。

17

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基本分1分)

基本分1分。出现受处分对象越级申诉且被上级改变原处分决定的;未解决疑难复杂申诉案件的,每件扣0.5分。

18

开展“五树五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慈孝仁爱、亲民爱民、秉公执纪、爱岗敬业、清正廉洁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和社会公信度。(6分)

基本分5.5分。做好“五树五为”主题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和教育培训计划、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出台“双星”评选办法,上述内容不落实的每项扣0.2分;纪检干部被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书面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每例扣1分。纪检干部缺位半年以上或待遇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每例扣0.2分。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2人以上的,加0.3分,3人以上的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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