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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五大廉政话题最热
更新日期:2011-03-15   浏览量:2170  来源:
 

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要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消除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3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反腐倡廉历来都是两会的热门话题,不论是两会前的网络调查,还是会议中代表委员的讨论,不论是群众对反腐败立法的期望,还是对两高工作报告的热议,都说明了这一点。

  在今年两会上,在反腐倡廉方面,官员财产申报、公车改革、社会管理创新、治理渎职侵权、预算公开等五大话题最热。代表委员纷纷为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和反腐败工作建言献策。

  官员财产离公开还有多远

  申报是第一步,下一步就是公开和怎么公开的问题了


  从2006年起,每年一个议案,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建议对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

  尽快公示官员财产、制定阳光法案,不仅是韩德云代表所期待的,也是今年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关注的。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今年工作时,特别提及了领导干部的财产报告制度:“要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外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工商联副主席严琦认为,目前的官员财产申报仍属于内部监督,与真正意义的财产公开相比还有距离。

  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财产申报制度?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介绍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申报,其次是登记,最后是监督。

  对于官员财产公开立法,韩德云代表说:“我的感觉是一年比一年往前走。”5年间,相关机构对他的议案的答复从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已经着手起草建议稿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两会期间透露,监察部已在起草官员财产公示法的建议稿,对于财产公示的主体,目前形成了多种方案,可能从准备提拔重用的干部做起,也有可能从分管房地产、建筑等高危岗位官员入手。

  透过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说的那番话,我理解这意味着离财产公示又进了一步。申报是第一步,还属于内部监督机制,下一步就是公开和怎么公开的问题了。韩德云代表说。

 如何破解公车改革困局

  以刚性预算管理实现总量控制,公示公车身份方便监督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1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要规范公务用车配备治理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我呼吁公车改革已经15年了,终于等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这一天,说明中央已下定决心推动这项改革。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

  从1994年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公车改革已近17;如果从2003年正式启动公车拍卖公车货币化改革等措施算起,深度公车改革也已近8年。然而,在政府采购中汽车始终位列前三位,公车购置费年均增长率也超过20%2009年公车消费高达1500亿元至2000亿元。巨大的公车消费数字中,蕴含着巨大的浪费。

  如何保障公车公用?代表委员建议,必须在监管上下功夫,可在公务用车上加装明显标识,方便社会监督;或采用GPS等先进技术全程跟踪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除了技术性的措施,还要建立刚性财政约束管理体系,把公车管理纳入公共财政体制,严控公车购置数量、购置金额。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监察局副局长杜黎明呼吁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公务用车改革目标、范围、举措等,切忌把公车改革当做一种福利分配。

  今年两会前,金沙娱樂城,金沙娱樂app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省部级以下单位车辆不固定到人。财政部据此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从预决算关口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代表委员提醒,要做好公务用车改革的综合配套推进工作,避免改革后公车数量再度膨胀、运行费用居高不下的现象发生。

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在哪里

  明确界定政府的权力范围,同时赋予社会公众应有的权利


  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环境问题、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当前,我国进入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面临诸多挑战。

  在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占据了重要位置。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提出社会管理创新这一新课题恰逢其时。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交织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这不仅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需求、新挑战,也考验着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南京市政协主席缪合林指出,目前社会管理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理念相对滞后,存在着钱、管、糊的观念。就是认为GDP上去了,花钱可以买平安。就是认为只有强化管理,才能保证天下太平。就是认为不出事是本事,能摆平是水平,不按社会管理的规律办事。二是体制机制陈旧,多头管理与管理真空、手段单一与滥用权力、行政傲慢与行政无能并存,造成管理无效。三是社会参与不够。

  围绕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代表委员纷纷发表真知灼见。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宋贵伦说:“社会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要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寓社会管理于社会服务之中。

  在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文显看来,以人为本还有另外一个含义,就是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建立在公平正义和法治的基础上。全国政协委员张穹认为,法治是完善社会管理的基础。法治为社会管理提供一整套制度规则,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界定政府的权力范围,同时赋予社会公众应有的权利,一旦发生社会矛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何遏制渎职侵权犯罪

  办案工作不能放松,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


  温家宝总理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指出,对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首次明确提出要认真治理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

  这一变化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说:“从失职渎职、不作为变为渎职侵权,表述更为准确,说明国家对个别政府官员违法行政的表现形式认识得更为清楚。找准问题后,今后在对症下药、治理违法行政方面的效果也应该更明显。

  渎职侵权损害的是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破坏了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指出,专门提出治理渎职侵权问题,说明渎职侵权问题在一些领域还较为严重地存在。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表示,渎职侵权犯罪,有时比贪污受贿的危害还大,在一些领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所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丝毫不能放松。

  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里,检察机关全面加强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34910227人,同比分别增加4.5%9.3%。其中,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508件,同比增加10.5%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指导性文件;在全国各地举办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目前已有55.5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观;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55628件,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964万人次……

  3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

  渎职侵权犯罪,绝大多数是由于制度上不健全、主观上疏忽大意或不科学、不民主决策等造成的,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可以有效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刘乔英表示。

政府账单何时能全面公开

  抓住预算法修改的机会,把预算公开作为法治原则


  近段时间,网络上不断曝光有关财政资金使用不当的问题:广东省财政拨款6000多万元机关幼儿园、辽宁省抚顺市财政局采购iPod Touch4当做U……

  过高的行政成本,一直为人们所诟病。民有所呼,会有所应——今年两会上传递出信息,中央预算部门将率先晒三公消费账单,让公众有了新期待。

  中央预算部门公开三公消费,是我国预算公开的一大进步,体现了中央建设廉洁政府的决心。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陈秋生评论说,纳税人有权知道政府把钱花在了哪里,公务接待费用花得合不合理。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是重要前提,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关键所在。

  经过批准的财政预算,凡是不涉密的都应当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傅企平指出,事实上,2008年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明确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政府信息应重点公开。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预算公开加快推进。2009年,广州市财政局在网上公开当年114个部门的预算;2010年,70多个中央部门在网站公布部门预算;2011年,北京共有58个部门在网上公开预算……越来越多的地方和部门公开晒账本,预算公开已然成为大趋势。

  但目前的预算公开离《条例》规定还有明显差距。傅企平说,在公开的预算中,笼统的分类使人们看财政账单如雾里看花三公消费更是难觅踪影。

  预算账单要明白易懂,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认为,一要推进预算精细化和科学化,防止随意变更;二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没有纳入预算的绝不支出;三要加强财务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责。

  关键是公布的科目要细化,而不是笼统类别。叶青代表指出。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预算公开只是第一步。政府预算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公共预算,这就要求公众不仅对预算支出有知情权,还要有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要知道政府的钱花到哪里去了,还要能评头论足。

  现行预算法对预算公开未作任何规定,是预算公开缺乏法治化管理的重要原因。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表示,因此要抓住预算法修改的机会,把预算公开作为法治原则。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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