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该镇纪委坚持信访为民,采取“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举措,畅通信访受理、办理、回复渠道。
一是开门接访。该镇设立镇、村两级信访接待制度,各村由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一线接待、记录,能解决的问题,尽量由村两委努力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由村干部第一时间接洽到镇纪委或信访办公室;村民也可直接来镇政府上访,便民窗口、信访办、纪委常年专人接待上访群众。开门接访利于对初信、初访做到早介入、早分析、早调查、早处理,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预防在先,防患未然。
二是主动约访。对于群众反映的复杂问题,镇纪委采取主动打电话联系案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约定时间地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次不能解决问题的,就两次、三次座谈,协调解决,在给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的同时,架起了相互理解、沟通和信任的桥梁,从而使得一些历史纠纷得到了解决。
三是带案下访。对于确实存在的信访案件,镇纪委梳理案情,查找症结,变上访为下访详细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和理 由,同时细致摸排,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力求高效结案。对能当场答复解决的,予以答复或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承诺定期协调解决;对信访人坚持过高要求或无理纠缠的,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因不了解法律、政策而产生疑虑的,面对面地做好法律、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四是上门回访。对已结案案件,镇纪委定时以电话、上门等形式进行回访,在案件回访过程中,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程度和执行兑现情况,了解当事人对办案人员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和评价意见,对当事人就案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回访重点围绕在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是否存在打击报复信访人现象。以此切实提高我镇纪委信访工作水平与人民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合理上访的信心,提高政府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