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领导干部考核的“指挥棒”正在发生一些可喜的转变。最近两年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和省级党政工作部门届末考察中,一些重视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干部,在换届中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这是我省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以后出现的新情况。
早在2004年2月,省委确定下达了关于加强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调研课题,并在10月形成了具有浙江特点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指标体系。此后,省委组织部把这套指标体系在地方和部分党政工作部门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2006年7月,省委组织部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2007年9月,又研究制定《浙江省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这两个《实施办法》,确立了评价和选拔干部的尺度,也体现了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一种导向。
《实施办法》改进和完善了考核评价内容,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在考核评价工作中得到较好体现。如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均设置了反映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评价要点”: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评价中充实了“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创业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教育、卫生、就业”等要点;在民意调查中增加了“城乡变化情况、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情况、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等评价项目;实绩分析中,设置了“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项目。
《实施办法》像一根“指挥棒”,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青田县位于瓯江江心的驮滩岛有1000多亩地,原计划发展工业。但当地政府在征求民意后决定改为建生态旅游区。县政府一位领导说,不建工业区看起来损失了工业产值和财政收入,但从长远看,这是为丽水生态屏障、瓯江源头保护作出应有贡献。
民意调查是《实施办法》中扩大群众参与、落实群众评价的一个重要突破。以往干部考核评价主要是“官评”,《实施办法》在“民评”方面有了新的突破,通过对“两代表(人大代表和党代表)一委员(政协委员)”的调查、入户调查以及领导分管联系单位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调查等方式,尽可能扩大民意调查的范围。同时,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提供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和监督的新途径。
省委组织部一位长期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认为,《实施办法》改进和完善了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传统方法,引入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新方法,形成多种考核评价方法相互印证、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特别是“综合评价”环节的引入,有利于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来源: 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