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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八十万年薪”主任被停职
更新日期:2012-10-29   浏览量:1634  来源:本站编辑
 

针对近日浙江桐乡市公证处主任年薪80多万、花10多万元到阳澄湖吃螃蟹的网络热帖,桐乡有关部门10月22日作出回应称:桐乡市公证处存在工资发放违规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公证处主任沈吉龙及市司法局副局长朱莉萍已被停职检查。

10月17日,网友“枫杨树”在桐乡当地论坛爆料称,2010年时,桐乡公证处主任年收入高达80余万元,而该处合同工员工年薪只有三四万元。在这份《桐乡市公证处的领导,你用公款去吃了、拿了、玩了,就请提供明细账单》的网帖中,爆料人还称,2010年桐乡公证处用于食品、礼品、餐费、考察费等消费接近100万元,但公证处编制人员仅3人,且支出并无明细账单。其中,2010年公证处等相关人员曾以考察的名义去阳澄湖吃螃蟹,报账十几万元。

据称,网帖的信息来源于审计部门2011年的报告。据了解,该审计报告是桐乡市审计局对桐乡市司法局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其中涉及桐乡市公证处等下属单位。报告时间是2011年8月24日。

审计报告提到,桐乡市公证处2010年度收入合计766.07万元,净利润69.19万元,员工15名,其中公证员3名(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12名。

这3名事业编制的公证员,人均年收入从2007年的37.88万元,增长至2010年的69.52万元,其中,在2010年,沈姓主任的收入是83.22万元,另外两人,分别是62.33万和63.02万元。与之对应的是,12名合同制员工的年均收入仅为4.17万元。

审计报告还提到,公证处营业费用支出存在超支,营业费用支出管理也不规范,有些未提供明细清单。在2010年,公证处光是食品、礼品支出就有56.8万元;餐费、会务费合计16.28万元,5次外出考察活动费用22.24万元;另外公证协会组织考察一次,列支16.1万元。

记者从桐乡审计局证实了审计报告的真实性。

桐乡市公证处于2002年转制,是该市司法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员工拿效益工资,财务独立核算,实施工效挂钩的收入考核办法。据称,转制后,为激励工作人员发展业务,2007年,桐乡市人事局、财政局、司法局3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桐乡市公证处工效挂钩方案的意见》,确定公证员效益工资按年业务收费提取,200万元的指标基数内按20%提取,超额部分则按28%提取。

桐乡市司法局称,后来发现公证处收入偏高,今年1月,他们出台了效益工资考核新标准,3名编制工的年收入总额不超过90万元,今年7月已经公布。

之后,对网曝公证处领导“天价”工资、“编制”内外收入差距悬殊以及公款“豪华”消费等问题,网友纷纷要求桐乡对公证处进行彻查。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有网友因此追问:一个法律明文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为何却能以盈利为目的?除了天价工资、公款豪华消费,还能取得净利润69.19万元的净收益?一个需要考虑盈利的公证处又如何让人相信公证结果的公正性?当地政府该承担什么样的监管职责?

10月18日,桐乡市纪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经调查,已初步查明桐乡公证处存在工资发放违规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桐乡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10月22日,桐乡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责成市司法局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市公证处主任沈吉龙予以停职检查,配合调查组进一步查明情况。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司法局副局长朱莉萍,因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予以停职检查。

桐乡市委、市政府还要求联合调查组对公证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记者 董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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