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对日常管理(40分)、工作实绩(40分)、工作纪律(20分)以及附加考核四大项实行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制度上墙规范、室内环境整洁、服务质量、办理事项情况、群众投诉举报等。
二定考核方式。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情况反馈的方式进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镇纪委牵头组织,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三定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办公经费补助挂钩,考核为示范型村便民服务中心,按规定全额发放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型村便民服务中心,按规定的80%发放办公经费补助;基本型村便民服务中心,按规定的50%发放办公经费补助;不合格村便民服务中心,不发放办公经费补助;与评先评优挂钩,对考核评分优秀的村,作为参加评选市、县“示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星级评定的依据。
四定辞退情形。代办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发全部报酬,并由所在村予以辞退:(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违法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违纪受到纪检部门留党察看(含)以上处分的;(3)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群众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4)连续2年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5)全年被镇级发现缺岗达到3次的或被市级检查发现缺岗达到2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