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王海峰
原任职务:安徽省宿州市市区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案情进展:7月6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海峰涉嫌受贿案。
案情简介:检察机关指控,王海峰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658万余元、美元2000元,为请托人在贷款审批、岗位调整、职级晋升、子女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新闻背景:王海峰在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期间,对自己的贪腐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房子看好了,钱却是别人付的
2006年,我刚调到宿州市市区信用合作联社时,面对的是个烂摊子,不仅亏损上亿元,而且职工每月仅有几百元的收入。我快速进入角色,定规划、抓经营、强管理,各项业务很快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悲剧是从2007年开始的。眼看工作理顺了,我考虑在宿州买房安家。当时,我在单位算是高工资,自己平时也炒点证券、搞搞房地产,并同哥哥一起做了多年生意,在宿州买什么样的房子都不成问题。但后来房子看好了,钱却是别人付的。
本来我想把购房款还给他的,也为此准备了100万元,但人家不要。我看这人不错,而且有实力,是真心想送给我房子,我经不住诱惑也就默认了。后来,我又把这笔准备还给他的钱借给他升值,心想他是不会亏待我的。虽然这件事自己也斗争了很长时间,但最终却是贪婪和侥幸占了上风,认为这事就我俩知道,不会传出去的,所以一直没有把房款和借钱划清。
从此,我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有了开始,就有了继续,从物品到购物卡再到现金,底线一旦被冲毁,是一发不可收的。2007年以前,我是连购物卡都不敢收,但在这以后就慢慢地变麻木了,从收少到收多,从收了于心不安到收了感觉也没什么,终于一步步滑向了犯罪深渊。
耍小聪明,到头来都得自己全部“买单”
不管怎么说,受贿犯罪可不是小事,我有时候静下心来想一想还是挺后怕的,就想把收受的钱上交到廉政账户。于是,我亲自安排单位设了个专户,一开始我还真是把收到不好退的钱都交上去了。但后来随着钱越收越多,我认为自己的做法有点傻,自己收钱的事是天知地知,我知他知,为什么都上交,留一些以备后用多好?有了这一想法,我就只把每年过节收的一部分、平时收的个别大额的、还有觉得不踏实的钱,都通过单位纪委交到了廉政账户。我以为这样就是万一出了问题,自己也有退路,能够交代得过去。不料这种小聪明害了自己,到头来都得全部“买单”。
搞腐败的过程是艰难的,终日里我惶恐不安。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是一名高级英语教师,儿子在外地上大学。我不愿把腐败引入家庭,所以受贿大都在办公室进行。为了不让家人知道,受贿的东西我很少带回家,收到大量的购物卡也不敢往家拿。
从一开始受贿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所以不想让这事沾上家人。我经常跟妻子说:“你搞教育,我搞经济,缺钱找我要,你别问家里经济的事。”她也确实不愿问。我搞投资、购房购车都没对她讲,也怕说不清。
受贿得来的钱是个怪物,都作罪证用了
在单位,没有人能监督到我。现在看来,没有监督、没有制约、没有民主,早晚要出问题,单凭自律是不行的。社会上或单位里的人都知道,我们单位难办的事非找我不可,我的“一言堂”和对人严对己松,毁了我自已。
去年我的正常收入超过20万元,妻子的收入也有五六万元。我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没什么不良嗜好,妻子又很简朴,其实我们花不了多少钱。受贿得来的那些钱,对我来说就是个令人不安但又不愿舍去的怪物,什么用都没有。不对,都作罪证用了!
被检察机关查处后,我一直在想,我不能算法盲,也上过不少法制课,受过不少法制教育,明知道受贿是犯罪行为,却为什么到了不计后果、不知害怕的地步呢?现在想来,是贪婪在作祟。
腐败是毒素,一旦沾上就很难清除
近几年来,我成了个没有理想的人,总认为在目前的体制下,干到联社理事长的位子已经到顶了,实质性的个人进步已不太可能。既然职务上升迁不太可能,那么追求物质上享受的想法就自然而然地冒了出来。我想多积累些钱财留待以后享受和消费,也好留给后人。
我觉得自己作出了这么大的贡献,所得工资并不算多,收一点算是对自己的补偿,于是变得越来越贪,私欲越来越重,从开始的什么都不敢收到后来的什么都敢要。这个过程实际上是自己放松学习,放松改造,不求进取,贪图享受,没有理想信念,没有追求造成的。
我曾不止一次地想过要彻底“收手”,虽然有些钱退了、上交了,但最终没能抵制住诱惑又继续收了。腐败是毒素,一旦沾上是很难清除的。中秋节不收,过后觉得人家都收了,自己不收于心不甘,于是春节又开了口子,慢慢地也就习以为常。到了后来甚至觉得有人来送礼,恰恰说明是对自己的一种认可,没有用的人才很少有人给送礼呢。心灵扭曲,到这时已无法自拔。感谢组织及时地将我这个腐败分子挖了出来,给我后半生留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我要好好地把握这个机会,重新做人,争取宽大处理。
我的罪恶是深重的,教训是深刻的,但愿能给其他人一些警示:别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待遇和荣誉,知足常乐;别心存侥幸,别耍小聪明,只要做了,到头来都得全部“买单”;只要沾了腐败,就没有轻松的生活了,其结果是钱退了,人毁了,家破了。(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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