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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原药监局副局长彭祥喜受审
更新日期:2012-07-25   浏览量:1411  来源:本站编辑
 
    昨天上午,原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祥喜被控犯受贿、滥用职权两宗罪,在白云区法院受审。
  制假人行贿获刑16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被告人彭祥喜在担任广州市白云区药监局副局长期间,曾查封了位于江高镇南浦村南浦街10号同案人齐宝江(已判决)所经营的地下制假窝点,并封存了现场的制假设备等涉案物品。

  查封不久,彭祥喜接受由齐宝江委托的同案人彭某(另案处理)的求情,并收受其贿送的3万元。同年4月21日,彭祥喜擅自决定、指示同案人庞×广、李×云(另案处理)违反封存物品应进入指定仓库统一保管等执法规定,将封存于上址的制假设备交由彭某,并由彭某安排车辆将上述制假设备运走。齐宝江在取得上述制假设备后,将上述物品搬至钟落潭镇金盆村新设的地下工厂继续制假。

  同年4月至9月间,彭祥喜又先后两次收受齐宝江通过彭某贿送的人民币共2.8万元。同年5月19日,公安机关在该工厂抓获齐宝江等人并查获上述制假设备。2012年1月18日,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假药罪判处齐宝江有期徒刑十六年。

  秘密取证牵出受贿官员

  今年3月,白云区纪委在区检察院通报的“三打”工作情况中,发现该院反渎职侵权局查办的区食药监局稽查科两名原科长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中,分管稽查业务的原副局长彭祥喜涉嫌严重违纪。办案人员随后向已被查办的制假人、两名科长秘密取证。

  在初步掌握彭祥喜涉嫌严重违纪的事实后,办案部门随即控制了涉嫌行贿的社会人员,同时将彭祥喜传到纪委谈话,并在今年3月22日立案调查,掌握了彭祥喜擅自将单位查封的制假设备交给他人、并从中收受贿赂的事实,随后将该案移送区检察机关继续侦查。

  被告人拒认滥用职权

  在庭审中,彭祥喜称,由于局里仓库已满,封存的制假设备放不下,作为副局长,他有权指定大企业(彭某的公司)的仓库保管,但没有想到彭某会让制假设备重新流入制假窝点。

  辩护人辩称,彭祥喜把制假的机器交代给稽查科长庞某某处理,让交给彭某企业代保管,签合同、查封等手续已交由庞某某负责,但庞某某没有跟到底。彭祥喜不知道设备到了齐宝江手上,所以彭祥喜滥用职权罪不成立。

  公诉人表示,彭祥喜将设备给彭某之前已收受代理齐某行贿的3万元,可以证实彭祥喜是知道彭与齐有关联,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将设备交给彭,其主观上是放任将设备交给制假人情节的发生,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理。

  此案未当庭宣判,彭祥喜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彭祥喜自白

  我感到很羞愧,我致力于打假20多年,连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都是“315”,我以为一辈子就是跟打假打交道了,没想到一个错误的决定让制假工具又回到制假分子手中,我自己也身陷囹圄,我原谅不了自己。(记者/洪奕宜 曾强 实习生/黄旻 通讯员/周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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